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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完善相关政策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22 17:19

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创新科研项目财政支持机制,不断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一是完善制度,着力打造科技创新生态。会同市科技局制定了《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天津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以信任为前提的项目和经费管理机制,赋予创新中心和科研人员项目组织自主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财政经费使用管理自主权、预算调剂权、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鼓励创新中心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项目合作,充分激发调动了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筹措资金,支持创新科研加快发展。统筹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创新中心开展科研项目攻关、创新平台建设、高端人才团队引进等。目前,市财政局已累计拨付创新中心专项资金4.66亿元,支持创新中心自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1项,平台建设项目6项,创新人才/团队发展项目40项,产业孵化项目13项,吸引了一批国内外高端人才团队竞相加盟,国家级创新平台集聚作用逐步显现,创新生态正在加快形成。

三是加强管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在充分放权的同时,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创新中心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平台建设项目、创新人才团队发展等项目,采取“里程碑”式管理,实施分类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安排拨付财政经费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快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津转化并实现产业化,培育壮大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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