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就业创业覆盖范围,推动相关政策落地生效,近期,市财政局配合市人社部门,对公益性岗位开发、重点缺工企业用工输送补贴、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创业房租补贴和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等5项政策进行了优化完善。
(一)调整补贴对象。落实国家政策规定,鼓励本市公共民生保障服务领域的国有独资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更好发挥兜底作用;将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纳入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企业范围;将本市就业困难人员、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纳入创业房租补贴政策范围。
(二)优化政策规定。完善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延长创业房租补贴的申报期限,按照国家规定优化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政策,创业人员可先行申领补贴的50%。
(三)简化审批流程。将重点缺工企业用工输送补贴和创业房租补贴的审批流程适当简化,规范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缩短创业孵化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的申请周期。
上述政策预计将帮助6000余户初创企业租房创业,支持向重点用工企业输送用工3600余人,面向400余名创业个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进一步发挥促进和扩大就业作用。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强化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组织推动各区尽快落实,保障全市就业工作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