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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天津27条举措为科研“松绑”为创新“减负”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22-06-14 09:38

  本报讯 近日,天津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本市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与管理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等方面,制定了27条改革措施,为科研“松绑”,为创新“减负”。

  一是加大放权赋能,持续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强化科研项目预算柔性管理,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下放预算调剂权。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不再收回。同时,进一步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将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和实行“揭榜挂帅”的重大科技项目中涉及基础性、前瞻性研究的项目一并纳入。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

  二是完善激励措施,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不断提高科研经费用于“人”的比例,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计提比例,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提高到不超过60%,且可全部用于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样化的薪酬激励方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建立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机制。

  三是创新支持方式,助力科技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原始创新、成果转化类项目,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用好金融“活水”,鼓励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同时,为加速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若干措施》结合该市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安排,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和经费支持方式,重大科技项目实行“揭榜挂帅”“技术总师负责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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