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0年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情况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20 14:37

2020年,我市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指标191亿元,包括正常转移支付19亿元,特殊转移支付64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0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6亿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分配下达,其中市级20亿元,区级171亿元。收到参照直达资金指标345亿元,已全部分配下达,其中市级330亿元,区级15亿元。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培训与沟通,确保资金及时下达。为确保各区、各单位熟练操作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及时下达直达资金指标,我局先后组织5次培训会与专题会议。6月29日,我局组织召开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操作培训会,详细讲解系统操作,并进行实际上机演练,培训对象涵盖基层财政干部与市级相关部门财务人员,培训人数过百人,确保各级干部提前掌握系统操作。6月30日,在财政部下发我市资金分配方案审核意见后,我局于当晚将抗疫特别国债144亿元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至各区,各区初步申报抗疫特别国债项目200余项,共涉及基层单位400余家。考虑到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下达工作时间紧、资金量大、涉及部门多,我局立即召开“面对面”项目审核专题会,逐个分析各区上报项目情况,统一项目申报目录,规范项目列报科目,确保各区在7月底前将抗疫特别国债全部分配完毕。7月8日,我局直达资金指导小组赴河西区财政局现场指导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相关使用工作,为在其他区顺利推行直达资金系统积累宝贵经验。7月25日,我局组织直达资金录入工作现场集中答疑,对各区财政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现场演示,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11月10日,我市抗疫特别国债预留机动资金分配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局立即组织召开项目申报专题推动会,向各区传达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加快资金分配下达

(二)做好业务监督,规范资金项目申报。一是积极推进直达资金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我局积极作为,主动接受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一律限期整改,绝不迁就默许。同时,我们先后四次邀请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和市审计局三家监管部门进行座谈,汇报我市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进展情况,讨论有关难点问题的解读口径。二是加强对区督导检查,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我市组织调研督导小组直达基层资金使用单位,对资金支付规范性、数据真实性实行穿透式检查,严防浑水摸鱼、截留挪用。对于审计查出的各项问题,先后四次召开区财政部门座谈会,听取直达资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研究加快支出进度的具体措施。三是明确政策口径,规范资金管理使用。除转发财政部有关文件外,累计制发直达资金相关制度性文件、资金分配和调拨等文件20余件,向各区财政部门制发《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政策解读》3期、《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简报》1期,明确各项直达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与项目安排口径,指导各区对项目安排进行调整完善。

(三)严肃项目调整,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政策文件规定,我们督促各区对于预计年内难以形成实际支出的直达资金进行梳理,对前期准备不充分、难以形成实物工作量的,政策执行到期、招投标压减概算等原因形成结余资金的,审计、监管部门发现用途不合规的三类项目进行调整,针对各区报送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调整方案,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批复各区,确保在保障支出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加快支出进度。同时,印发《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通报》12期,通报各区直达资金执行进度,督促各区加快直达资金下达与支出。

二、工作成效

2020年,我市直达资金共支出178亿元,支出进度93.5%。按照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原则,共拨付惠企利民资金156亿元,其中拨付援企稳岗补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惠企资金69亿元,涵盖企业担保贷款贴息、外贸企业发展资金、居消费项目,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期间保障企业稳生产、保供应、谋发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利民资金76亿元,涵盖困难群众最低生活补助、残疾人补贴、临时性价格补贴、养老与医疗保险补助等解民忧、暖民心项目,给予了困难群众更多关爱和温暖;其他惠企利民资金11亿元。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有力保障了基层级财政运行趋稳,财力紧张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充分体现了新增财政资金对 “六稳”“六保”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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