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农指〔2022〕41号
各涉农区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31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关于申请结算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函》(津农委计财函〔2022〕69号),经认真研究,现下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列入2022年“213农林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并对应纳入直达资金管理。项目编码为12000022P8282H510010X。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31号)要求,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补贴信息要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算表
2.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绩效表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