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3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10:25

津财农指〔202243

滨海新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和远郊五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202289依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报送2023中央财政提前下达部分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测算分配建议的函》(津农委计财函〔202271,现就下达2023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列入20232130153农田建设”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目编码为12000022P82000310003J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二、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区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2021165)要求,下达上述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等规定,各区要根据下达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3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明细表

2.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3年提前下达

                         202211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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