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综〔2020〕45号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财政局: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要求,我们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市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区财政局参照本通知规定,制定本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津财综〔2020〕45号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财政局: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要求,我们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市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区财政局参照本通知规定,制定本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