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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 湿地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5-08 11:39

津财综指〔2021〕11号

         区财政局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湿地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津规〔20216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市规划资源局关于2021年湿地生态补偿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津规资湿地函2021195),经核实,现下达你区2021年湿地生态补偿资金       万元,用于         湿地生态补偿支出,请列“2130212 湿地保护预算支出科目

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项用于相关项目支出,依法合规使用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4月30日        

    (联系人:廖怡成;联系电话:2320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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