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天津市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联合检查对象名单公示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15 11:27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25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津财会〔2021〕19号)等的规定,我市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实施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综合考虑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投诉举报情况,按照财政部“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确定以下26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联合检查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天津中企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天津市路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3.天津凤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4.天津国财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5.天津祥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6.天津东润天阳会计师事务所

7.天津鑫相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天津时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天津致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0.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津分所

11.天津睿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2.天津致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3.天津顺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4.天津捷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5.天津永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6.天津英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7.天津至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8.天津中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9.天津司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天津亿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1.天津金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2.天津引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3.天津市正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4.天津星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天津正德金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6.天津联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30日前,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检查组反映被检查单位相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倡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检查组对反映人将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事实就是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

1.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地址:河西区广东路56号(邮编300203),联系电话:58182329;

2.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地址:河西区广东路67号(邮编300203),联系电话:23287885。

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15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