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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28 17:57

津财税政〔202123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确认,现将获得202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111日起三年内有效

附件:2021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122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1.津南区红十字会

2.武清区红十字会

3.蓟州区红十字会

4.宝坻区红十字会

5.河北区红十字会

6.宁河区红十字会

7.南开区红十字会

8.河西区红十字会

9.红桥区红十字会

10.西青区红十字会

11.静海区红十字会

12.滨海新区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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