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金〔2021〕95号
各市级主管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为发展普惠金融和支持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发展,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总结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印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96号),自2022年起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执行。
附件: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 市金融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天津银保监局
2021年12月27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金融处 李爽
联系电话:23303740-2620,23311489(传);
市金融局监管一处 尹一倩
联系电话:58980076;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 贾昱宁
联系电话:23209295;
天津银保监局普惠金融处 杨晓彤
联系电话:8386608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