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防控指〔2020〕56号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商请拨付天津市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助力疫情期间市场供应项目资金的函》(津商电商函〔2020〕8号)和《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天津市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助力疫情期间市场供应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商电商〔2020〕12号),现安排服务业专项资金158.5万元,用于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助力疫情期间市场供应项目(详见附件)。
请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0〕100号)报送用款计划,并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0年12月16日
(联系人:李鸿昳;联系电话:23303740-26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