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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奖励项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18:18

津财建一指〔2021136

滨海新区财政局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745号)要求,为提高相关区和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做好对区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关于认定2020年度天津市民营企业总部并下达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民营2021346),现提前下达2022年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奖励资金预算2000万元(项目编码、资金明细、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899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你局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做好2022年度预算编制,上述提前下达的预算纳入2022年度市、区两级结算。请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附件:1.提前下达2022民营总部认定奖励资金明细表

2.预算项目绩效表

    

                   202111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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