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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11 17:54

各位考生:

按照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21年1月12日至1月22日

二、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政治表现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三、考察前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下载《天津市财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报告》(以下简称《考察报告》,并按照下列要求填写:

1.应届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档案存放单位分别出具《考察报告》;

2.退役士兵由工作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档案存放单位分别出具《考察报告》;

3.考察对象为中共党员的,还需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考察报告》。

注: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单位和党组织为同一单位的,可合并出具《考察报告》。无党组织的单位,《考察报告》可加盖公章

4.考察对象需在本人常住地所辖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考察形式

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和函调相结合的形式,具体为:

(一)考察对象档案存放地、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在本市的,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形式进行,《考察报告》于考察时交给考察组,具体时间安排由考察组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象档案存放地、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在外省市的,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函调形式进行,考生本人联系准备《考察报告》以快递方式寄回考察组,具体地址考察组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录用考察期间,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按照考察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考察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位考生需提前填好《考察报告》并加盖印章,同时准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以及考察组需要的其他材料。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22-23205766;18902154177

                        天津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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