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03-25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13年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和布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等相关规定,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主动加大公开力度,及时答复公众申请,财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工作机制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人员确定为局保密小组成员,负责对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工作规则》,健全财税信息发布制度,规定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和市政府明确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载体,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二是制定《天津市财政局 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机构设置、审核流程、部门职责,为平稳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制定《天津市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指导意见》,继续向社会公开财政总决算。二是不断做好财政预决算执行及民计民生的支出的公开情况,再次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建立三公经费按月统计报告制度。三是分步推进试点区县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并为2014年进一步扩大到50%区县公开范围做好准备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85条,公开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公开的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社会公众关注程度最高的几个方面政府信息为:年度预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情况、各类规章制度、财税政策及减免情况、营改增和发票管理等。

(二)公开形式和途径

1.互联网

一是依托互联网门户网站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公开政府信息,配合中央改革举措和我市财税政策的出台,新增营改增、文化改革发展和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题。二是开通天津财税政务微博,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策法规信息1656条,受到10.2万人关注。三是利用天津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报送、审核、发布、受理等功能。责成专人加强网络值班,每天登录网站进行查询、答复和维护,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

主动、及时、全部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个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财税规范性文件等各类政府信息纸件,切实方便公众查阅。

3.新闻宣传

拓宽信息公开发布渠道,通过《天津日报》、《今晚报》、北方网、天津电视台、天津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对财政税收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全年累计发布各类稿件300余篇。多次参加公仆走进直播间访谈节目,对经费支出管理、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美丽天津、医保就业、营改增、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网络发票管理等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4.热线服务电话和公众咨询

创造良好的社会服务环境,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与社会紧密联系的办税服务厅等窗口单位,运用标准化的方法,统一服务事项、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通过健全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标准运行流程,进一步提升办税服务厅的管理水平。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服务公告栏、政策咨询台、开通12366纳税服务电话热线等方式,及时将财税政策、办事流程等信息告知公众,并接受公众的涉税问题咨询和举报。2013年,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过电话、网站和现场接待累计提供各种服务161.50万件,其中电话人工受理总量23.65万条,自动语音服务总量10.34万条,网站浏览总量13.95万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受理各类涉税事项246682件,办结率达到99.74%。

(三)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是组织力量对全局所有部门的行政职权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绘制成完善农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农村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审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金管理、连锁企业总机构统一纳税、契税减免权审批、冠名发票审批等20余项办事办税运行流程图,在门户网站上对社会公开,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制定绿色供应链采购办法和采购目录,积极开展电子订单采购。将项目需求、采购构成和中标结果向社会公布,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确保阳光采购,杜绝暗箱操作。三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会同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制定《天津市201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印制目录10000余册,免费向社会发放。同时,在我局网站公开收费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求收费部门在收费时,必须同时出具《收费目录》和《收费许可证》,切实减轻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负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35件,不予受理的申请总数为1件。其中,当面申请9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申请17件;传真信函申请10件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申请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财政预算决算数据、教育医疗、供暖补助、涉税咨询、房产税政策等。不予受理和答复的原因是超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宗旨和工作范围。本年度收到的依申请中,同意公开答复的1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2件;不予公开答复的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4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数的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8件。

(三)依申请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所有依申请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共发生1件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的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数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增加和扩大,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和创新,依申请公开的界定和把握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深刻领会《条例》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原有各项制度和内容,开拓创新,不断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1185

向市级查阅点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

1185

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0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列表

 

序号

信息种类

单位

数量

1

机构职能

2

政府规章文件

69

3

规划信息

4

统计信息

5

政府工作报告

6

财政报告

23

7

行政收费

3

8

政府采购

1008

9

行政许可

10

重大建设项目

11

教育医疗

12

社保就业

1

13

民政助残扶贫

14

突发事件处置

15

食品药品监管

16

产品质量监管

17

安全生产监管

18

环保公共卫生

19

市政府重要会议

20

人事任免

1

21

其他服务事项

13

22

其他公开信息

67

 

咨询处理情况统计

   

单位

数  量

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

236482

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

385

 

表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9

2.传真、信函申请数

10

3.网上申请数

17

4.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

1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

2

3.不予公开

1

4.申请信息不存在

4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8

6.申请内容不明确

4

7.非政府信息

3

8.重复申请

3

9. 已移送档案馆

0

10.其它原因

0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统计

 

   

单位

数  量

全年依申请信息收费人数

0

全年收取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0

全年依申请信息费用免除人数

0

全年免除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0

表3:培训情况统计

 

   

单位

数  量

培训次数

0

培训人数

0

 

表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统计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量

1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

1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0

行政诉讼数量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件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件数

0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网站http://www.tjc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邮编:300042,电话:022-23118445)。

 

附件: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