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对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开展总体绩效评价,给予充分肯定,认定各项任务指标超额完成,污染防治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综合得分位居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前列,财政部将剩余2亿元中央资金下达我市。为用足、用好中央资金,加强对各有关区激励支持,市财政局牵头拟定《天津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奖励分配方案》,并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各区,大力缓解各区资金压力。
一、主动对接国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财政局一直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2017年,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冬季清洁取暖申报方案,多次对接财政部,认真筹备竞争性评审答辩工作,经财政部方案审查和公开答辩等环节,我市在28个申报城市中以第6名的成绩获得示范资格。2017-2020年在通过国家绩效考核的前提下,可获得国家共计30亿元的奖补资金。
二、做好政策支撑,全力保障居民温暖过冬
实施冬季清洁取暖以来,市财政局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化解债务风险、预算收支平衡压力十分突出的特殊时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各项补贴政策措施。
一是为用好中央奖补资金,市财政局结合各区实际,研究制定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和中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中央资金分配方案,为各区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率先在全国出台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延续政策,明确2020年至2023年,继续给予“煤改电”和“煤改气”运行补贴,切实减轻老百姓取暖负担,杜绝散煤复燃,进一步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效。
三是发挥财政部门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初,正是我市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保障我市居民温暖过冬,市财政局靠前服务,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提前预拨运行补贴资金,确保老百姓温暖过冬。
三、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升绩效评价质量
成为北方地区试点城市以来,为保证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达到国家绩效考核要求,市财政局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积极组织各区开展绩效评价,不断提升我市清洁取暖成效,确保顺利获得后续中央奖补资金支持。
一是主动作为,积极推动绩效评价工作。近两年,市财政局结合国家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情况,主动作为、认真筹划、精心部署,多次组织全市各区、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推动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评价,要求各区扎实做好项目台账建立、精准实施散煤替代路线和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等各项工作,切实提升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成效。
二是全面排查,督促问题整改提升成效。认真总结国家前期绩效考核的经验,针对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举一反三,对各区开展全方位、全领域大排查,逐一梳理问题清单,并反馈各区人民政府。同时,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开展联合督导,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现场督促整改,确保工作成效,为国家总体考核奠定良好工作基础。
三是深入实际,协同监管局做好资金监管。为配合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做好中央奖补资金监管,市财政局主动加强与天津监管局沟通汇报,就各区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联合监管局深入蓟州和武清等区实地调研“煤改电”和“煤改气”实施情况,以调研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确保中央奖补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建立联动机制,顺利通过国家绩效考核
在今年国家绩效考核迎检工作中,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绩效考核迎检。为做好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获得后续中央资金支持,市财政局坚持总牵头、总协调,通过建立市级部门间、市区两级间的双联动机制,对各区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具体落实,上下齐心超额完成任务目标。二是攻坚克难,各区千方百计保政策兑现。清洁取暖项目建设任务重、投资大,各区在当前“六保”支出、政府债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较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仍想尽一切办法确保各项补贴政策兑现,确保政策稳定持续。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关注各区中央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资金跟踪问效,切实用足、用好中央资金,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巩固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同时,继续加强与财政部密切对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重大资金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