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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年度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2-17 11:28

一、2018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情况

201912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书面审议了我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并审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逐项研究,提出了整改落实措施。国资监管各职能部门不断强化对标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持续完善国资报告工作体制机制,细化充实报告内容,确保国资报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对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报告20203月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2018年度国资报告工作圆满完成。

二、2019年度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1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各类国资国企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国有资产治理能力,国有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高,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带动性明显增强,金融布局结构得到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确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更加科学合理,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2019年末,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总额42083亿元,负债总额2859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3488亿元;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71亿元,利润总额81亿元。其中:市级企业国有资产总额22497亿元,负债总额1603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462亿元,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63亿元,利润总额45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2019年末,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30527.9亿元,负债总额27746.1亿元,所有者权益2781.8亿元,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34.4亿元,利润总额215.5亿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2019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6116.7亿元,负债总额2768.4亿元,净资产总额3348.3亿元。其中: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412.7亿元,负债总额724.6亿元,净资产总额1688.1亿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704亿元,负债总额2043.8亿元,净资产总额1660.2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矿产资源。我市已发现35个矿种,其中:能源矿产5种、金属矿产6种、非金属矿产21种、水气矿产3种。目前我市开采的矿种为石油、天然气、地热和矿泉水。

2.土地资源。我市土地面积119.7万公顷,其中:耕地43.6万公顷、园地2.9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6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8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6.7万公顷、其他土地1.3万公顷。市级储备土地项目约7800公顷。

3.森林资源。我市林地面积20.4万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0.3万公顷、疏林地0.1万公顷、灌木林地4.8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1万公顷、苗圃地2.8万公顷、迹地0.1万公顷、宜林地0.2万公顷。

4.水资源。2019年,全市年平均降水量436.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51.99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少24.1%,属于偏枯水年。全市总供水量28.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19.2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3.9亿立方米,污水处理回用量4.9亿立方米,海水淡化量0.5亿立方米。

三、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

1.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1)持续优化国有资本投资布局。加强规划引领,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聚集。市管企业全年实际完成投资906.58亿元。主动服务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组织推动市管企业与雄安新区深化港口物流、生态环保、民生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战略合作。

2)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化工、轻纺、冶金等传统制造业企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商贸、物流、金融、旅游、房地产等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大食品、能源、水务、公交等保障性领域和港口、市政道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领域的投入,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民生保障能力。

3)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基本完成供水、供电、供热(气)维修改造,实施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和物业管理移交,有效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全面启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覆盖市管企业、中央驻津企业和各区的工作联络机制,制定了档案管理、社保医保和党员组织关系移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制度,为2020年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2.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

1)加快推进市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渤钢、天钢、天铁、冶金、华泽、钢管、一商集团等7家市管企业混改签约落地,引入资金281.4亿元,带动所属276户二级及以下企业混改,涉及总资产1565亿元、在职职工60767人。3户入选全国第四批混改试点的企业全部实现混改,引入资金23.62亿元。

2)以点带面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7家试点企业综合性改革,畅通政策支持渠道,解决制约改革难题,努力实现五突破一加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励机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方面有所突破,加强党的领导),其中光电科技、天纺标、泰达建设实现混改摘牌。遴选桂发祥、滨海投资、双鹤热力等3准双百企业,与双百企业形成梯队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3)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18家国有企业集团实行经理层聘任制,聘任经理层人员63名;推动12家国有企业集团选聘职业经理人48名;96户二三级企业选聘职业经理人283名,市场化选聘经理层人员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通过市场化选聘,吸引了一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带来了全新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市场资源,激发了国有企业活力。

3.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1)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13个规范性文件,从加强董事会管理延伸到加强外部董事、国有股权代表、外聘法律顾问管理;从加强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延伸到加强国有企业房产土地出租等专项领域治理。针对国有企业房产土地出租加大监管力度,推进国企按照制度进场交易,201910月实施规范管理后,国有企业房产土地出租业务量环比增长10倍,成交租金环比增长近2.7倍。

2)转变国资监管职能。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修订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取消向企业派驻监事会、兼职监事备案、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备案等监管事项,调整产权管理、企业年金方案管理等监管事项。推动市管企业国有股权注入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混改,以专业化平台开展资本运作。

3)优化国资监管方式。加快智慧国资建设步伐,我市智慧国资监管平台建设纳入全国性国资企业在线监管系统建设试点。搭建与市管企业和区国资委互联互通的国资专网,建成上线运行分析、审计监督、改革改组、业绩考核等11个监督业务模块,有效解决了监管手段落后问题。

4)严格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收缴。核定市属企业年度预算收入、入库资金,做好当年预算支出增资、拨付工作,圆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任务。修订天津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编制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自2020年起对市管企业应缴利润部分按23%比例收缴国有资本收益,对股权划归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的市属企业实现的产权转让收入,扣除转让费用后全额收缴。

4.强化国有文化企业管理

1)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天津市国有文化企业投资及担保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天津市国有文化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国有文化企业投资、担保事项管理,完善国有文化资产交易和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

2)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考核和薪酬管理机制。完成201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核定工作,4家市管国有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2018年度税前薪酬平均为36.5万元。

3)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做好财务快报和决算工作,动态监测企业经营情况。借助审计局力量对部分国有文化企业开展审计,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助推企业改革、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提升金融企业党建工作质量,确保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压实金融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各项工作、各项任务、各个环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特别是金融高端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人才队伍。深刻汲取市管金融企业违法犯罪案例的教训,发挥党组织保障监督作用,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聚焦重点领域发展。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围绕国家战略,精准支持卫生防疫、重要物资生产、卫生医疗、基础设施补短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龙头企业、区域重大工程等对我市经济和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企业项目,安排专项信贷规模或提供资金保障;支持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3.优化金融布局结构。着力优化融资结构和产品体系,加大运用技术手段推动金融创新力度,形成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产生较大影响的业务模式、技术应用以及流程产品,支持国资国企改革、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服务天津产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4.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市管金融企业混改,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变革体制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深化三项制度(劳动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内部管理机制创新力度,健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机制。健全完善全员考核机制,改革薪酬考核体系,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为落脚点,开展绩效考核,全面贯彻落实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建立与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等紧密挂钩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大力推进市场化用工,加强系统内人员流动。深化员工能进能出机制,畅通员工退出通道。

5.发挥海河产业基金引领作用。海河产业基金28支母基金签署协议,其中27支母基金完成首期出资,引导基金出资58.61亿元,带动母基金累计出资250.58亿元。加速产业项目落地,累计引入项目90个,实际投资到位金额567.78亿元。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行业在津发展。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保障重大改革顺利推进。根据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研究制定配套的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制定深化市级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财政政策,明确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资产管理的工作要求,指导改革涉及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障资产随改革及时划转、调配和处置,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2.增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降低行政机关运行成本,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研究起草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金管理办法,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进一步落实《天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按编制从严审核公务用车购置,巩固公车改革成果。推进国有资产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均等化配置,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市级教育领域资产总额达到473.8亿元,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的19.64%,极大保障了教育条件改善和质量提高。着力推进健康卫生事业发展,2019年市级卫生行业资产总额达到319.5亿元,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的13.24%,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医疗设备更新力度持续加强。加大公共文化事业资产投入,市级文化事业资产总额达到24.5亿元,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约33.8万个,可确定价值的文化文物资产34.5万件。

3.持续盘活市级党政机关房屋资产。按照市委关于加快资产盘活的部署要求,完成市级党政机关房屋资产清理盘点工作,加强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核查数据的梳理分析,进一步规范房屋资产管理。通过调查摸底,基本全面掌握市级单位房屋的数量、账面价值及使用状态等信息。深入推动房屋资产盘活,研究起草天津市市级党政机关房屋资产盘活工作方案,明确原则和路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各区也根据实际情况,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进行了集中清理规范,摸清了底数,为统筹合理使用夯实基础。

4.严格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统一集中监管。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管理的要求,研究起草天津市推进国资系统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对清理规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统筹研究,建立高效畅通的协调推进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有效推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和集中统一监管。已完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排查摸底工作,稳步推进僵尸企业注销工作,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5.夯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数据基础。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升级改造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提供数据支撑。积极推进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市国资委企业决算系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系统对接,努力实现资产信息跨部门对接和共享。选取部分区财政局开展资产卡片一键生成决算报表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市、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衔接工作。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开展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等工作,初步划定我市三条控制线,待国家下达我市相关控制指标后,确定相关编制规程,实现全域规划和自然资源管控。

2.严守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加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对占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项目建设申请进行严格论证和审查。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注重施工期间和项目建成后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确保我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组织开展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评估工作,研究起草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实施评估报告。

3.加强林地和林木管理。严格执行林地定额和采伐限额制度,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任务、林地保护等级,对林地实行分级保护管理。组织开展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暨林地动态监测工作,更新全市林地一张图数据库,将林地一张图成果数据应用于林地检查和行政审批工作中,实现以图管地目标。加大绿化力度,重点围绕公路、铁路、河道两侧以及城镇、村庄周边建设路网、河网以及环城环村林,实施造林绿化,有效改善自然资源环境。

4.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积极推进蓝色海湾计划实施。组织编制《天津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规划(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9-2035年)》(津规自海域发〔2019122号),实现海岸线分类保护和管控体系集约化、生态化,使重点侵蚀岸滩得到有效整治修复,滨海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红线区生态功能得到改善,典型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得到提升。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够高,部分指标还处于负增长区间;国有资本分布过散、主业不强问题比较突出,资本布局不够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有待夯实,闲置资产利用效率有待提高,自然资源保护相关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国企债务风险整体仍处于高位,债务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激发国有经济的活力和影响力。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企一策谋划改革路径,全面加强招商引战充分利用三五六十机制(政策支持三层直通随时响应、五个平台公司市场化操作、六个工作组形成合力、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天一调度),加快完成竞争类市管企业混改任务。继续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

(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化水平,加快闲置资产盘活利用

做好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夯实资产管理数据基础。以信息化手段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加强市级单位房屋资产清理盘点和统计分析,增加房屋资产使用状态属性,及时识别闲置、低效使用房屋资产。做好顶层架构设计,建立房屋资产数据审核机制,优化资产盘活处置流程,促进相关单位依法依规盘活处置资产。

(三)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完善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管理框架,建立权责相统一的所有者管理体制,梳理所有者职责事项清单、认定标准和考评体系,为地方自然资源管理、考核落实提供法制和制度保障。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积极探索、实践创新,逐步建立完善本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报告制度。

(四)加强国有资产审计问题整改问责工作力度

责成市财政局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认领整改责任,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加强财政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责成市国资委出台强化审计整改打造监督闭环的实施意见,及时印发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市管企业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五)进一步完善向人大报告沟通机制

按照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国资报告工作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贯彻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求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权,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长效沟通机制,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与人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实现无缝对接,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提供各类文件、报表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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