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预〔2022〕44号
各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修订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22〕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时,为落实《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退役军人部发〔2021〕82号)等文件,做好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增设相关预算支出科目如下:
在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款“退役安置”下,增设20项“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安置”,反映我市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服务管理以及退役金核发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订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22〕18号)
2022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