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png
title_5.png

通知公告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评审鉴定结果的通知目 评审鉴定结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04 18:32

津财会〔202226

各业务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市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关于组织20212022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招标的通知》(津财会〔202117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津财会〔202124号),市财政局委托市会计学会成立了评审鉴定专家组,对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我市2021—2022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批准立项68项(其中:经费资助一般项目30项,经费资助青年项目20项,经费自筹项目18截至规定的结项时限(202011月底),68项课题申请结项,另有2019—2020年度延期课题1项(一般项目)申请本期结项。为保证公平、公正,本次评审鉴定工作采取函评方式进行评审,经过专家组审阅打分,评出优秀等级科研项目11项,良好等级科研项目51项,合格等级科研项目7项,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按照《天津市会计学会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津会字〔201610号)规定,对鉴定为“合格”等级的项目研究成果,项目主持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参加下期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招标;对于主动放弃结项项目,将做出撤销立项处理的决定,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申请市会计学会组织的会计科研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抓好会计科研工作,更新研究内容和方法,合理利用会计科研资源,促进业务研讨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我市会计科研水平。

附件:天津市20212022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评审鉴定结果一览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会计学会

                          202212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