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png
title_5.png

通知公告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做好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09 10:15

津财资〔202239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措施》中“房租减免”相关要求,切实促进我市养老托育服务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现将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2022年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房租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政策

1.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自2022830日(含)到20221231日房屋租金。具体减免期限以上述期限内实际存续租期为准。

2.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属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如在202211日至829日还有合同存续期的,除可享受上述房租减免政策外,还可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6号)规定,按实际存续租期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房租减免。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克服工作困难,确保2022年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房租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2.目前,根据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全市共有387家养老机构、1357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2家托育服务机构(在国家托育机构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名单详见附件,其中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的,享受此次房租减免。如有名单之外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申请房租减免,可与当地民政、卫生健康等有关主管部门确认是否已做登记备案,据实落实房租减免工作。

3.出租方范围、中小微企业界定和个体工商户确认、审批流程、咨询监督、减免方式等其他具体工作事项参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做好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财防控20229)及《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明白纸》执行。

4.各单位应及时在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情况表更新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房租减免相关信息,确保数据准确。

附件:1.全市养老机构统计表(387家)

2.全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统计表(1357家)

3.全市托育服务机构名单(在国家托育机构备案系统完成备案,22家)

                          20221125日    

联系人:李高亮;联系电话:23205521

(此件主动公开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