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对17家单位开展了非税收入与财政票据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第二批(5家)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检查对象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检查时间 | 检查 内容 | 检查结果 |
1 | 天津市天津医院 | 121200004013542217 | 2023年2月27日至3月21日 |
2021—2022 年非税收入与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 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不及时、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 |
2 | 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91120000687701101L | 2023年3月9日至4月10日 | 公租房出售收入利息上缴不及时、公租房出租收入利息未上缴 | |
3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12120000401359129E | 2023年2月27日至3月20日 | 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缴库不及时 | |
4 |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21200004012039763 | 2023年2月28日至3月20日 | 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缴库不及时 | |
5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 11120000MB1529459B | 2023年2月16日至3月28日 | 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改变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 |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
天津市财政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