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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疫情防控,财政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三十五)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20-03-02 09:04

财政部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28日


各地财政


天津市财政局:统筹利用国家再贷款政策 支持企业提供疫情防控急需物资


疫情发生以来,天津市财政局始终保持紧急状态,坚持两手抓,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五部门,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等9家全国性银行在津分行,运用战时机制,通力协作,迅速牵头出台支持企业扩大生产、提供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综合政策,主要包括支持天津市企业纳入国家确定疫情防控企业的全国性名单、争取利用人民银行再贷款、享受财政部给予50%贴息,以及“零利息”融资等组合措施。


目前,国家确定天津渤化、泰达洁净等在内的70家疫情防控企业纳入全国性名单,其中上述9家银行向瑞安森医疗器械、天津远航工贸等15家企业提供优惠贷款近30亿元,预计享受财政部和市、区三级财政贴息资金约9000万元,有效保障企业“零利息”融资,有力地支持企业轻装上阵、开足马力扩大生产,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更多更好的“医疗武器”。


辽宁省财政厅:创新服务方式 实现非税缴款“不见面”


辽宁省财政厅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非税缴款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拓展网上业务办理渠道,为缴款人提供“不见面”非税缴款服务。在去年大力推进全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基础上,集中力量于2月底高效地完成了辽宁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缴费平台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统一缴费平台通过辽宁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集非税缴费、缴费结果查询、票据核验等功能于一体。通过平台,缴款人可以根据电子缴款码进行缴费,执收单位可以查询非税收入的缴款状态,财务人员可以实时核验电子票据真伪。平台的推广应用使非税缴费变得更便捷,更规范,更阳光,更有安全保障。


下一步,辽宁省财政厅还将不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充分发挥“互联网+缴费服务”优势,继续提高在线服务能力,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在新冠疫情防控中体现财政担当。


福建省财政厅:强化财政收支平衡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平稳运行


针对疫情对财政收支运行造成的影响,为更好履行财政职能,更加积极有为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努力实现全省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福建省财政厅从四个方面13项措施强化财政收支平衡。


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完成收入预期目标


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推动采取在建项目分段结算等方式,促进尽快形成相关税费收入;用好用足总部经济财税政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重特大总部经济项目扶持措施;抓好非税收入挖潜,推动建立资产资源项目库,分期分批推进相关资产特别是闲置土地资产的盘活。


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坚持有保有压,优先确保涉及疫情防控和“六稳”等重点领域支出,与部门履职相关的上述支出,优先从预算安排部门的各类专项资金中调剂解决;区分轻重缓急,尽早下达重点支出,非急需、非重点支出上半年暂缓下达;发挥债券资金拉动作用,优化专项债券投向结构,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大盘活力度,对上年度未使用完的结转结余专项资金,除已开工在建的重点项目外,全部清理收回;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结合收入情况,在年初已压减一般性支出基础上,适时采取进一步压减措施。


兜牢底线,不折不扣落实基层“三保”保障


按照“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压实“三保”保障责任,确保将“三保”特别是“保工资”放在财政支出的首位予以优先保障;做实“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应急处置和监督管理,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统筹安排好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从严监管,精准高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追踪问效,对疫情防控和“六稳”相关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强化财政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严禁截、挤、挪、改资金或用于平衡预算。


湖南省财政厅:紧急安排500万元 支持疫情防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为确保医疗废弃物全部收集、规范处理,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及二次污染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决定紧急安排500万元专门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单位补助。


湖南省现有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单位14家。今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后,我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单位奋战在疫情防控的一线,他们顾全大局、不讲价钱、加班加点,及时对医疗废物进行安全处置,确保了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据统计,从1月20日到2月27日,全省累计处置医疗废物量为4760.27吨。本次安排的50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以及购买相关人员防护用品等方面。


重庆市财政局: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力战“疫”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重庆市财政局利用重庆公共缴费平台构建的全市民生缴费“统一支付+电子票据”服务模式为广大民众提供在线缴费、在线取票服务,全程“无接触”的线上业务办理模式对于减少人员聚集、防控疫情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9月以来,“公共缴费平台+电子票据”网上业务通办服务先后在重庆市大足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等地区以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重庆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等单位上线运行。截至目前,总执收金额达44亿元。


医院是抗疫的主战场。目前,全市抗疫定点医院均已开通线上服务通道,居民看病可以通过医院APP、公众号等实现在线挂号、缴费、取票“一站式”解决。下一步,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重庆市将快速推动更多医院上线电子票据,为全市抗疫工作作出贡献。


此外,疫情发生以来,重庆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捐赠用票量剧增。为此,重庆市财政局一方面保障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非税票据业务系统正常运行,特别是保障医疗、捐赠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医疗和公益捐赠电子票据改革工作,特别是在上线电子票据系统的区县全力推行抗疫捐赠和票据业务一网通办,确保“即捐即开”,提高单位受捐效率,实现公众“捐赠不出门,办完全流程”。


云南省财政厅: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


按规定向参与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对卫生防疫人员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在此基础上,疫情防控期间,将云南省援助湖北医疗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按相应标准提高1倍,所需经费按国家规定渠道解决;及时核增医疗卫生机构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内部分配时向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医务人员倾斜,将云南省援助湖北医疗队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并及时足额发放,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一线医务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各项待遇。为一线医务人员购买特定人身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放宽保险条款限制,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开通理赔绿色通道。


陕西省财政厅:加大补贴力度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


陕西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下发《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商务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持措施》,出台一揽子财税政策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支持省级重点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稳定保供。从2月1日起连续3个月支持省级确定的重点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挥批发供应主力军作用,缓解用工、运输、防护成本大幅上涨困难,确保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二是支持省级重点保供大中型连锁超市和便利店及菜市场复工经营。支持省级确定的重点保供大中型连锁超市和便利店及菜市场发挥零售供应骨干作用,缓解用工、运输、防护成本大幅上涨困难,确保生活必需品零售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三是支持重点餐饮(酒店)企业保供。支持重点省内大型品牌团餐企业、品牌餐饮龙头以及具备中央厨房供应条件的品牌连锁餐饮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稳定供应价格,对采取集中配送或外摆形式销售外卖食品,为复工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单位职工就餐和社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的企业给予补助。


四是支持重点电商物流快递企业运营。支持疫情期间配送社区的电商物流快递企业,强化与餐饮企业、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日用品供应企业合作,创新经营方式,推广无接触配送。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宁财(教)〔2020〕98号),要求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以及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区属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学校自有资金和社会捐赠等各渠道教育资金,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支持力,提升学校防控能力,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通知明确,已提前下达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补助部分)、学前和高中生均奖补机制补助、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高等教育项目资金、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特殊教育补助经费等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由各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及学校根据相关资金支持范围、管理使用等制度规定和学校疫情防控需要,可安排用于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支出。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在统筹使用2020年中央、自治区相关教育转移支付以及本级财政教育资金时,要向疫情防控重点环节、重点学校倾斜。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学校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并会同教育部门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要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提高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


同时,相关学校要做好全口径教育资金统筹使用的管理工作,既要充分保障学校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又要防止资金违规使用和损失浪费。各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及时跟踪有关财政经费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分析研判延期开学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返校、教育教学、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工作的影响,及时制定预案。


浙江省温州市财政局:打好“三张牌” 跑出复工复产“加速度”


打好政策“减负牌”,真金保障破难


出台支持科技企业复工复产10条措施,通过加大科技攻关项目补助力度、加快涉企科技政策兑现拨付等,帮扶科技企业尽快恢复生产。截至目前,已为19家双创载体减免租金2280万元、惠及在孵企业(团队)715家;为首批可提前拨付的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奖补资金5437万元、惠及企业383家。


打好组团“服务牌”,堡垒前移攻关


创新开展财政“五好服务”活动,成立专项服务小组,协助科技部门精准服务32家引进共建载体、32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28家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组建150人的会计税务专家服务团,充分发挥成员的财务税务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精准辅导,实现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全覆盖。


打好云上“载体牌”,技术支撑解困


推广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线上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对“绿色立项”的科研项目攻关,按照实际投入研发经费的35%予以补助,并依托“惠企直通车”平台实现“一站式”“不见面”政策兑付。目前,已受理和立项26项,预计项目研发总投入近9000万元。编制印发抗疫情保生产技术要点,帮助企业在保障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


安徽省池州市财政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


坚定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截至2月26日,池州市各级财政共统筹拨付疫情防控应急资金5175.5万元,用于相关检测设备、防护材料、药品采购和救治补助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及一次性慰问补助统计汇总。


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密切跟踪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地情况,确保患者、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应享尽享”财税支持政策。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成功发行2020年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9.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铁路交通、机场建设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等。向上争取农业、水利、半导体产业基地考核奖励等资金约3.5亿元,拨付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等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5000多万元。


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全市国有经营性房产和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租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减免3个月房租测算,预计减免租金2620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向符合条件的32家企业拨付稳岗补贴资金15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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