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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具体内容?
发布日期:2024-12-30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民贸民品贷款按照贷款本金金额不高于2.88%的水平安排财政贴息。每年结合我市民贸民品贷款规模、贴息资金规模等因素,由市民族宗教委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在贴息上限范围内确定我市贴息率。企业申请贴息金额=该企业贷款本金金额×贴息率×贴息天数/360。贴息天数为该笔贷款在当年计息天数,逾期贷款从逾期之日起不再给予贴息。单户民贸民品企业每年贴息金额不超过150万元。贴息资金实行总额管理。若全市贴息资金申请总额小于年度贴息资金预算金额,则拟贴息金额按审核后的申请贴息金额核定。若全市贴息资金申请总额大于年度贴息资金预算金额,则按比例贴息,即:拟贴息金额=该企业申请贴息金额×年度贴息资金预算金额/全市贴息资金申请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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