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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22 15:39

津财资〔20236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市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以下简称2022年度决算),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础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23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我市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编报2022年度决算其中,中央下放企业和厂办大集体企业由主办国有企业负责上报。

(二)决算基本填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企业集团母公司除编制本级报表外,还应按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汇总)单位应全级次上报纳入合并(汇总)范围的企业。

二、报送内容

(一)直接报送的市管企业集团需报送内容包括:1.封面、2022年度合并层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本单位印章;2.中介机构对集团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中介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须同时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账务调整意见或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3.合并(含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其中,合并层及企业集团所属三级以上子企业(含三级)和三级以下重要子企业的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需导入决算软件的附件信息表一并传出。

(二)市级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报送内容包括:1.封面、2022年度汇总层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汇总口径),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本单位印章;2.汇总(含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其中,部门(区)所属企业集团合并层、集团所属三级以上子企业(含三级)和三级以下重要子企业的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以及部门(区)汇总口径的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需导入决算软件的附件信息表一并传出。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我市2022年度决算仍然采取单机版方式填报,各单位应当于20233月底前完成决算编制,初步定于4月上旬对全市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进行验审(具体时间和送审方式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编报范围全面完整

各单位应认真梳理决算报送口径,依据编制说明有关要求,将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统计和报送范围。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合并财务报表》等规定,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做到全面完整,应报尽报。

(二)数据信息真实准确

各单位应严格遵循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准确如实地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在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的基础上编制决算。同时各单位应参照去年审核关注的重点和存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错误说明的合理性和字数要求,未经审计、股权结构和树形结构不一致等原因分析),加强对所属企业财务信息的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 强化数据分析应用

各单位应加强财务决算数据的分析和研究,发挥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对政策制定的支撑作用。要厘清国有资本权益分布和变动情况,准确界定国家资本、国有法人资本、其他非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分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结构和变化情况。做好企业盈利水平和结构分析,剖析成本费用情况、现金周转情况,合理评估潜在风险,客观反映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四)扎实做好工作衔接

扩大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在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国有企业监管等各业务领域的成果运用。有关单位应按照固定的格式和内容,认真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一级企业(直接投资或管理的企业)报送的决算数据,应与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对外投资情况表保持衔接。持续做好国有融资平台公司等重点关注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统计分析。

(五)严格遵守保密要求

按照谁产生信息,谁确定密级的原则,由填报单位确定信息密级。对确定为涉密或敏感的财务信息,其收发、传递、复制、保存等应符合相关保密要求,严禁通过未采取保密安全措施的载体传递涉密信息。

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国有企业财务快算报告工作。参数、填报说明等资料可从公共邮箱guoqijuesuan@126.com(密码:23205521,请勿修改)下载。

2023213        

    联系电话:23205521232055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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