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二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市委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巡视整改政治方向和目标任务,强化认识,周密部署,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巡视意见反馈后,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开展常规巡视是对市财政局的“政治体检”,是对财政工作的“把脉问诊”,体现了市委对财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财政干部的亲切关怀。局党组坚决认账领账,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坚决整改。集中整改期内,局党组围绕党章党规,党中央、市委关于党的建设、巡视整改、意识形态等最新工作部署开展20余次集体学习,召开2024年度暨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检视剖析,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与财政经济工作紧密结合,展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财政担当。
(二)周密部署,压实责任。成立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领导任第一组长,局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推动,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分别成立巡视整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以上率下、协调联动推动整改的工作格局。分管市领导亲自挂帅,严格审定局党组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总体要求,结合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审签相关文件,先后10余次对巡视整改事项给予指导,推动难点问题整改。上级部门在方案制定、组织推动、整改落实、执纪问责、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有力促进我局巡视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在制定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研究重点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等工作中严格把关、靠前指挥,8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解决整改难点问题,确保巡视整改顺利推进。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专项检查、发放工作提示函,动态跟进,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局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提出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每月听取分管领域整改推进情况汇报,指导督促整改措施落实落细。
(三)统筹推进,标本兼治。针对巡视反馈问题,组织相关部门逐项分解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总体布置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先后15次集体研究具体整改工作事项,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发力重点,把准整改方向。召开整改推动会4次,传达学习市委巡视整改工作最新部署要求,督促各整改责任部门及时推进各项整改措施。按月梳理汇总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解决整改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落实“三级递进”整改要求,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坚持对症治标与制度治本相结合,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固化巡视整改成果,研究制定完善制度办法19项。
二、巡视反馈意见相关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一)深化理论武装,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1.坚持“以政领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一是组建由局领导、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党组党校思政课教师组成的市财政局“领导+骨干”宣讲团在财政部门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二是召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党组书记紧扣宣讲主题,为财政部门党员干部集中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三是组织其他局领导为分管单位(处室)处级干部、基层联系点党员干部、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开展全会精神集中宣讲。四是组织基层党组织做好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或指导的金融企业、注会行业党委以及财政帮扶村、单位所在社区的集中宣讲工作。五是党组党校围绕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成3门课程开发,组织开展两期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通过开展主体班次、“送课上门”和各类培训开班前“第一主课”等方式,广泛开展党性教育宣讲。六是紧跟“十项行动”工作任务,按照“1+10+4”方式,制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全面服务保障“十项行动”,推动财政重点任务提质增效的工作方案》、落实财政十项重点任务的工作指导方案和落实“四个善作善成”的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听取财政各责任处室关于我市“十项行动”各专项方案推动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确保财政保障“十项行动”各项工作见行见效。七是紧密围绕推进财政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紧扣争取中央资金、落实保障责任、多源筹集资金、防范化解风险等财政职能,牢固树立“添秤”“交账”意识。将贯彻落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服务保障“十项行动”与我局光荣榜机制贯通融合,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年度重点任务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暨动员部署会,有效助力财政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加强统筹谋划,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
一是局党组印发《关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的工作安排》,制定财政部门全会精神宣讲计划,并分层级作出宣讲要求安排。二是坚持对宣讲提纲事前把关,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和受众群体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补充增加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举措等相关内容。三是建立常态化宣讲工作机制,在党的中央全会和重要会议召开后,研究制定市财政局宣讲工作安排,从宣讲计划、宣讲内容、责任分工等方面,就开展宣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发挥教育培训阵地作用,强化培训课程筹划和设置,提升教育培训全面性
一是认真组织好主体班次,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意识形态、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新录用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和昌都和田地区财政业务干部忠诚教育暨专业能力提升研修班等自办主体班次。二是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并结合财政特色,开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等9门课程。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承接各类财政业务培训,共计培训约1.3万人次。
2.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守紧守牢债务风险底线
一是强化统筹管理。定期开展债务化解条线调度,协调解决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按旬跟踪各区各部门重点目标任务落实进展。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会同相关部门深入重点区和融资平台开展实地督导调研,切实压紧压实各区各部门属地属事责任。三是强化统计监测。召开全口径地方债务统计监测工作部署会议,组织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填列全口径债务情况。四是强化核查整改。积极配合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做好债务化解核查相关工作,督促债务单位对核查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整立改。
3.多措并举推动民生领域财政政策积极有效实施
一是健全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管理机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部署,压实项目区整改责任,建立项目周调度工作机制,先后3次赴实地查看项目建设进度,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项目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且均已进入运营阶段,并取得明显成效,在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组织的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情况评估中,我市项目获得较好成绩。
举一反三事项:加强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完成2024年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并由市级主管部门下达项目建设批复。二是强化组织推动和调研调度,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是加快资金支出。截至2024年底,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财政部下达的第一批资金已全部支出。四是加强调研。分管局领导带队实地调研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听取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提出具体要求。
举一反三事项:加强基层财政预算管理
一是组织区级财政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梳理汇总各区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基层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二是向各区推送财政运行情况分析,指导基层财政部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落实真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保障基层平稳运行。
4.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订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对长期低效使用、闲置、超标准配置的可调剂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盘活闲置资产,落实真过紧日子有关要求,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充实入仓规模。重点关注资产信息卡使用状态为闲置的资产,开展入仓情况比对,及时发现闲置资产线索,并推送至有关单位,督促单位开展核实与入仓工作,组织大型活动资产入仓。三是严控新增资产。指导单位通过公物仓调剂方式配置资产,积极组织资产调入与调出单位有效对接。梳理各部门超标准配置资产情况,严格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确有需要的优先调剂使用公物仓资产,厉行勤俭节约。
举一反三事项:督促指导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
一是加强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的督促指导和沟通交流,印发《关于研究做好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区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在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会上,对各区出台公物仓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提出要求,推动各区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制度。三是赴东丽区、河东区、红桥区财政局开展公物仓调研,交流研究公物仓管理情况,了解区公物仓运行现状,推广市级公物仓建设经验,鼓励各区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实现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的方式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梳理总结市区两级公物仓建设经验,适时通过座谈、编印资料等方式,开展各区公物仓使用管理经验交流,提升区级公物仓运行水平。
(二)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树牢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
5.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盘活
一是对2023年资产盘活情况进行总结,印发2024年工作方案,将盘活资源资产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持续深入推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二是统计各区各部门盘活资产实现增收节支和盘活国有资源实现收入情况,要求盘活资产增收节支预期目标完成情况低于序时进度的市级部门和区报送专项说明,客观分析进度较慢的原因,并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三是认真梳理分析行政事业单位盘活资源资产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工作举措,专题向局党组汇报。四是印发开展2025年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源资产盘活计划填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区各部门结合2024年盘活成效和本单位存量资源资产,明确2025年目标任务,加强审核把关和组织调度,为2025年盘活工作夯实基础。下一步,将结合2024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已实现盘活成效和存量资源资产规模,加强与各区、各部门沟通,科学合理制定2025年目标任务,确保盘活目标的严肃性;聚焦重点项目、重点部门、重点资源资产,发挥合力、破除瓶颈、分类施策,研究制定《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盘活存量资产2025年重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单位盘活存量资产力度。
6.加强事业单位房租收入管理
一是开展专项调研,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并专题向市领导汇报。二是按照市领导指示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建议思路,加强各类政策间协同配合。下一步,按照财政部有关政策规定方向,出台我市具体管理政策措施。
举一反三事项: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一是面向市、区财政票据监管部门组织召开培训,重点介绍我市财政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管理规定以及电子化改革的最新进展,提示加强已停用纸质票据的核准销毁管理,提高市、区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监管人员业务工作水平。二是通过我局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天津市财政票据目录清单(2024年10月)》,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财政票据的认知,指导用票单位准确、规范使用财政票据。三是通过“天津财政”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财政电子票据常见问题解答》,加强对财政电子票据的宣传,让公众认识、接受电子票据。
7.加强中央直达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明确我市预算执行监管的相关要求,印发制度文件并执行。二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及时跟进直达资金实际分配使用情况。三是加密直达资金调拨频次,足额保障各区直达资金支出需求,确保直达资金应支尽支。
举一反三事项:加快部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度
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及时跟进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资金等中央转移支付支出情况,定期督促提醒相关区相关部门加快资金分配下达进度。
8.加强预算编制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2025年市级部门和各区财政预算布置会,印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部门支出规划的通知》,对预算编制管理提出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调剂管理举措,执行中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各科目间非经特定程序一律不得调整,进一步减少项目调剂,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部门调整调剂,增强政府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同时,对预算管理、预算公开、预算绩效等工作开展培训,提升预算部门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督促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履行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进度,不断提高预算完成率,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重点转移支付资金,印发提示函、情况通报等,督促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求市级各部门实事求是提出具体项目支出安排建议,并根据项目轻重缓急作出科学排序,优先足额安排重点支出。四是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指导下属单位严格落实预算管理要求,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原则,综合各类资金渠道确定全口径预算收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也要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举一反三事项:严控调整调剂事项
一是印发工作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各级人大审批通过的预算草案严肃性,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按照规定履行预算调整程序。二是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审批,规范部门预算调剂,执行中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各科目间非经特定程序一律不得调整,进一步减少项目调剂,坚决杜绝因年初预算未落实到确定项目以及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缺失等导致的执行中调整变更,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三是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部门调整调剂,进一步增强政府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三)坚持以财辅政,发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9.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
一是以服务2025年预算为目标,提早着手谋划,围绕落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十项行动”等方面,根据资金规模、政策影响等因素确定评估范围,选取包括促进会展业发展支持政策、节能降碳专项资金、残疾人“三项补贴”、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和创新实验室建设和港产城融合发展政策等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二是采取“周报告”和“阶段小结”的模式,强化工作进度和评估质量调度把关,评估工作全部在2024年底前完成,评估发现问题71条,相应提出完善建议,并将结果及时应用于2025年预算安排,督促指导被评估部门完善政策、优化项目、改进管理。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推动第三方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和执业质量
一是制定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绩效评估评价工作的质量控制准则,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绩效评估评价工作,加强执业质量监督管理。二是明确质量控制内容,确定第三方机构在人员稳定、进度安排、成果报告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具体规定质量评审的对象、内容和方式,为持续加强监管、提高工作质量提供指引。三是强化评审结果运用,明确质量评审结果等级划分、负面清单、结果应用方式和质费挂钩原则,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四是保证公平有序竞争,落实财政部相关指导意见,未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条款,未设定或变相设定市场准入障碍,所有内容主要以推动委托方落实责任、规范我局评估评价质量标准为目的进行设定。相关事项作为编制采购需求、签订采购合同以及履约验收的重要内容。
10.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对政府采购执行的刚性制约
一是进一步明确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需依法编制采购预算,不断提高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和采购执行的精准度。二是优化强化系统约束功能,审核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将作为实施政府采购的唯一依据,切实落实单位预算编制的主体责任。三是针对预算跨年度安排但确实需要整体实施采购的特殊情况,建立预采购机制,由资金管理部门确认预采购资金来源后方可实施政府采购。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指导督促区级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执行刚性制约机制
一是在各区推广应用系统控制模式和预采购管理机制,实现政府采购预算对政府采购执行的刚性制约,并强化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和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完整规范。二是加强与区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区级政府采购预算约束机制运行情况,及时研究指导解决相关问题。
11.加强预算公开工作
一是印发预决算公开工作提示函,明确公开事项注意内容,从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等方面作出统一要求,要求各部门开展自查,提出市级各部门分组互查初步方案。二是会同监督评价局开展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和整改通知通报各单位。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加强预算公开指导检查工作
一是向市级预算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函,明确公开事项注意内容,从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等方面作出统一要求。同时,要求各部门开展深度自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在2025年市级部门和各区财政预算布置会上,就预算公开工作对各区和各部门进行统一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以及《财政预决算公开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政策对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开展2022年决算和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通知通报至各单位。
12.推动与财政部高端智库框架协议落实
一是举办财会监督工作培训班,邀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来津授课,并与财会监督人才库在库人员进行交流座谈,指导人才库培养对象开展我市财会监督工作。二是积极培育我市高端会计人才,组织人员参加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选拔并成功入选。三是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宣传培训,依法履行会计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强化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刚性要求和法律约束,制发2024年度全市会计人员培训计划,围绕会计法规、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会计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会计数据资产报表等举办6期专题培训,覆盖市级部门、国企集团、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单位,参训7000人次以上,全面加强会计领域法规制度宣传解读。四是组织选聘天津市2024-2025年度会计咨询专家。完善我市会计咨询专家选聘机制,确定我市2024-2025年度会计咨询专家,强化专家发生违规行为主动报告责任,完善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专家“选、聘、用、退”闭环管理,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组织咨询专家参与重点会计科研项目中期评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调研等活动,充分发挥会计智库作用,全面提升我市会计行业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于会计人才培养和财政中心工作。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将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作为重点调研课题,深入有关区和单位开展调研,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座谈,借鉴长三角一体化经验,提出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政策建议。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最新制度规定,修订并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持续推进各项教育培训任务落实。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分级分类开展继续教育培训。2024年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共组织培训班16期,其中: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网络远程、网络直播、面授等各类培训班14期;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1期;审计助理网络培训1期。全年培训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会员3252人次,非执业会员3869人次,审计助理人员307人次。审核监督内部培训资格执业机构13家,培训执业会员1051人次。二是强化高端人才培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选拔培养行业青年英才,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青年英才)培养方案>的通知》,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出行业高端人才(青年英才),开展为期三年的联合培养。2024年在国家会计学院分别与北京注协、河北注协联合开展了两次集中培训,培训取得良好效果,中国会计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组织参加中注协高端人才选拔培养。组织天津地区注册会计师报名参加“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班)”选拔。组织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参加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新晋升合伙人培训班)。三是持续推进京津冀三地人才培养合作。发布《关于京津冀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合伙人)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组织天津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及执业人员,分两批次参加京津冀三地联合举办的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合伙人)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行业协会及执业人员参加京津冀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论坛,促进京津冀行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3.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补充完善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二是举一反三对照自查,按照市委明确的2023年和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学习规定内容。三是紧盯实效抓好落实,对我局2024年重点学习内容逐项明确学习方式和时间安排,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保证重点学习内容在年度内全部落实到位。四是指导局直属各单位对近3年以来落实市委明确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漏学、缺项的及时进行补学,向市局报送自查报告。五是按照党中央、市委最新制度要求,局党组印发加强市财政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
一是修订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中心组学习以集中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不通过党组会套开的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二是进一步提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会前安排充分时间进行自学,集中交流研讨在重点发言的基础上,要求全部中心组成员提交书面研讨材料。三是结合党务干部培训班,集中为局直属各单位讲解我局新修订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对提高学习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14.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一是严格对标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扎实履行局党组会议题五级审核把关要求,及时完善局党组会议题,全力抓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二是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45次,研究议题239个,其中第一议题58个,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财政部门具体落实措施,确保“第一议题”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1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调整市财政局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在工作分工中进一步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二是对照党中央、市委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市财政局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联动。三是制定局党组、局领导班子成员、局直属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并督促落实。四是进一步压实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分管责任,坚持定期分析研判财政部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五是加强意识形态形势教育,为财政部门党员干部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培训辅导。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财政部门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二是开展财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条制定应对预案、管控措施。三是定期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四是定期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辅导。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市委最新要求,修订完善财政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度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加强意识形态斗争形势教育
一是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题授课,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党员干部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围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财政部门机关、基层专兼职党务干部、团干部开展专题授课,强化风险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五)规范部门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16.将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在将结转和结余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对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继续把包括结转结余资金在内的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组织学习预算编制相关规定,开展单位银行账户实地核查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针对预算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卡点问题,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预算编制法规政策和文件规定,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财务人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指导督促所属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银行账户实地核查工作,要求所属单位组织核查小组,实地到银行核实账户信息、摸清账户底数,现场打印银行对账单进行比对,掌握银行账户数量及账户时点余额,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7.坚持节支增效,严控各类支出
一是修订印发局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公务用车使用台账》,优化《公务用车申请单》内容,严格公务用车审批管理。二是通报公务用车违规使用相关案例,加强日常公车管理,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不超预算。三是严控直属单位支出,精简物业人员,进一步压减物业管理费。四是优化值班室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落实真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管理
一是出台《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制定了100条落实习惯过紧日子具体措施,要求各单位各处室要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工作要求,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和基本方针,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预算管理,严格审批把关,加强资金使用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过紧日子各项措施要求落实落细、取得实效。二是自2024年起,局机关每季度对每辆公车进行公里数、加油量统计,据此计算单车百公里油耗,及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
18.合理采购物业服务
一是根据局党组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新年度物业招标项目需求书,规范物业服务内容条款,并签订新的物业合同。二是根据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实际需要,结合年度预算安排,合理合规设置有关岗位。三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保证后勤服务保障勤俭节约、优质高效。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落实政府采购各项要求,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一是按年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政策规定,确保各项采购行为合法合规。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开。三是在2024年工作要点中专门明确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主动对社会公开”的要求。四是依法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
(六)坚持严的基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9.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两个清单”的工作任务,坚决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勇于担当,从严抓、从严治、从严管。二是坚持严管厚爱,发扬斗争精神,克服好人主义,激励财政干部不断强化“交账”“添秤”意识,在重点难点工作中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三是局党组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有关规定,研究审议我局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等事项。四是党组书记分别听取各位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并开展谈话,指出问题、提出要求。五是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两个责任”会商,通报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等情况,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六是党组书记多次听取党组党校在教学教研、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和班子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到党组党校开展实地调研,提出指导意见。七是党组书记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要求,在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作宣讲,在年轻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讲授“开班第一课”,在有关财政业务工作部署会上作动员讲话。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进一步梳理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任务,形成履职清单,逐一对账销号,避免漏项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二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查看主体责任报告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两个清单”任务事项,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党组书记每半年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听取落实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20.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对分管部门既管业务又管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建促业务,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利用党日活动、讲党课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使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带领分管部门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制度机制,消除真空地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四是依托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平台,每月定期上传工作开展情况,提醒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清单”各项任务,每半年撰写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班子成员坚持管思想带作风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每半年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21.坚持严的基调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对分管部门既管业务又管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建促业务,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利用党日活动、讲党课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使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带领分管部门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制度机制,消除真空地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四是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的管理,提高执法执勤车使用效率。通报公务用车违规使用相关案例,修订印发我局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加强“第一种形态”运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我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相关工作举措,深入开展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培训。二是坚持每年统计各基层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三是将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党建述职、述责述廉必谈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用好“第一种形态”。
22.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一是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相关司法解释、观看警示教育片、向干部职工家属转发《拒绝酒驾醉驾 守护幸福家园》倡议书等形式,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三是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情况,在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制发廉政提醒,对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示整改。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节前教育,学习市纪委、市局廉洁过节各项规定,以中纪委、市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的指导力度
压紧压实直属单位党组织“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主体,推动“一把手”发挥头雁作用,实现纪律教育全覆盖,切实把经常性纪律教育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夯实纪律教育效果,推动教育内容和具体措施实质化,丰富教育载体,创新教育方式,把纪律教育作为党支部集中学习、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干部培训班设置纪律教育课程,定期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健全监督机制,对直属单位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指导力度。
23.聚焦党的阵地建设,履行对市财政局党组党校的“办管建”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校姓党”重要指示要求
一是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意识形态、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新录用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昌都和田地区财政业务干部忠诚教育暨专业能力提升研修班等自办主体班次。思政教师到局直属各单位、消防支队和基层社区等单位“送课上门”,2024年全年,开展“送课上门”67次,培训人员2817人次。二是配齐配强党组党校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抓实主责主业。三是加强与市委党校、红桥区委党校和国资委党校等党校间合作交流,通过参加学术沙龙、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等方式,提高思政教师科学研究能力,形成思政研究成果。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着力强化党组党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年轻干部教育引导力度,持续完善干部培养管理机制
一是扎实推进党组党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聘等工作。积极开展岗位锻炼,不断增强干部实战本领。二是制定完善《新录用干部培养和管理措施》,建立《新录用干部跟踪培养台账》,构建“政治+业务”双轨帮带机制。灵活采取跟班听课、集体备课、内部说课、校内试讲、课题调研等制度机制,加强对思政教师的培养力度。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通过举办读书班、开展理论和党纪讲座、党性分析、爱国主义教育和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帮助青年干部树牢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恪守廉政底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4.持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一是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围绕财政重点工作推动中遇到的难点、断点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紧盯政策制定、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自查,填写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查、改、治综合效果。二是针对信访举报或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是否属于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问题予以处理。三是及时下达市财政局直管金融企业2024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发现问题
一是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严管厚爱,发扬斗争精神,克服好人主义,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处理。二是加强财政部门纪检队伍能力建设,以新一届机关纪委为基础,充分利用市纪委、市级机关纪工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培训平台,加强对财政部门纪检干部的培养。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纪检联络员力量,参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组织的各类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提高财政部门纪检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重要节日前监督检查和公车、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等专项检查。
(七)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5.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组织局内各支部党员认真学习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以及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深刻认识“三重一大”制度的政治意义,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范围。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一是认真梳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全市重大会议审议的各类文件,与我局集体决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需提请集体决策的具体事项进行细化。二是修订完善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决策事项清单,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执行,并要求各部门切实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
2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市财政局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天津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围绕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紧密结合巡视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扎实做好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等会前准备工作。二是市财政局领导班子严肃认真召开了2024年度暨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会上,各位班子成员紧扣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进行了相互批评。三是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局领导班子从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履行财政部门职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措施。各位班子成员联系个人实际提出整改措施,并结合会上相互批评意见,对相关措施进行了细化完善。局党组对会上查摆的问题和提出的批评意见作了进一步梳理汇总,细化完善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加强对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
组建督导组对局直属单位2024年度暨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全程督导,会前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进行严格把关,会中对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的严肃性提出明确要求。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提高基层单位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一是加强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严格对照查摆问题,逐一列出务实管用整改措施。二是会议召开后制定整改落实清单,定期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真整改、见实效。
27.抓实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规定,研究审议部分机关党支部设置委员会等事项。二是做好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制作换届选举工作流程明白纸,在集中换届的时间节点召开工作推动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规范。三是举办2024年度党务干部实务培训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四是优化直管金融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调整“全面从严治党”指标权重并对该指标进行细化完善。五是组织召开财政学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关于修改学会章程的事项,经市民政局同意,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学会章程议案。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加强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
一是召开党建工作推动会,抽调党务干部开展“三会一课”等资料的自查互查,推动工作质量提高。二是分别赴投资业务中心、综合事务中心、党组党校、国库支付中心、市担保公司等部分基层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三是指导金融企业修订2024年经营绩效指标,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指标权重,健全完善考核机制,细化党建考核指标。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健全完善行业基层党组织考核机制
一是研究制定《天津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党委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组织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统战群团组织建设等方面,完善基层党组织考核机制,着力推动行业基层党组织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二是定期发布行业基层党建工作提示,对行业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要求、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等党建重点工作进行提醒提示,推动基层党组织抓好日常党建工作。
28.推进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
一是局党组听取行业党委工作汇报,总结工作,查找不足,并对进一步加强行业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纳入行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委员集中学习。三是将上述两个条例纳入行业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四是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完善行业党委会审议基层党组织换届相关工作机制。五是进一步完善换届工作台账,对即将换届的党组织提前6个月进行提醒提示。六是持续加强行业党委党费专户管理。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规范行业党费账户使用
一是每次收取行业基层党组织党费都对收款账户进行着重提示,加强收缴管理。二是加强党费专户管理,每季度通过党费专户向机关工委上缴党费,返还党费也汇款至党费专户。三是按照机关工委要求,不定期对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党费使用合规。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规范执业机构党组织换届流程
一是定期召开行业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党组织换届、表彰推优、发展党员等重点工作。二是行业党委书记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推动全会精神在行业落实落地。三是将2023年、2024年已完成换届的、2024年拟开展换届的基层党组织情况向行业党委进行专题汇报,对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人选进行把关。四是对不符合成立条件,拟进行撤销的基层党组织、行业联合支部调整等情况,提交行业党委会议进行审议研究。
29.持续加强统战工作
一是加强统战工作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列为党组会和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并将统战工作纳入我局党务培训内容。二是机关党委和行业党委召开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分析行业统战工作的现状,围绕问题结合统战工作有关要求,共同议定加强行业统战的具体举措。三是完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学习、联谊交友、资金保障职责发挥等统战工作具体事项。四是在原有联谊基础上,扩大交友对象,并做好动态调整工作。五是增加与联谊交友对象互动交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建言献策。六是加强调查研究,对行业统战工作掌握基本情况,查摆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探索对策建议。
(八)标本兼治落实巡视、审计问题整改
30.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配合教育部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持续扩大学位供给、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义务教育阶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拨款水平位于全国前列,为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印发工作方案,倒排责任工期,推动问题整改销号。三是深入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加强与相关审计组沟通对接,明确完成整改应达到的条件要素。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压实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整改责任意识,紧盯审计整改这个关键环节,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推动审计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完成标准等,倒排责任工期,推动问题整改销号。三是主动与整改责任单位对接,强化跟踪督导,向整改部门制发提示函,健全审计整改情况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31.坚持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一是采取召开会议、印发通知等方式,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指导下属单位严格落实预算管理要求,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原则,综合各类资金渠道确定全口径预算收支,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结转结余资金、单位自有资金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安排支出。二是继续落实非财政拨款结余规模与支出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进一步加强非财政拨款结余的统筹力度。三是加大对绩效目标编制的指导力度,压实主体责任,面向市级各部门制定绩效目标编制指引,明确4个方面的工作要点,并梳理12个典型案例及存在问题、改进方向,为预算部门编制2025年绩效目标提供指引。四是加强专题培训,在2025年市级部门和各区财政预算布置会、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会上,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专题培训,结合正反面案例为部门详细讲解目标编制的注意事项和编制要点,帮助部门更清晰的了解如何“编好”“编准”绩效目标。五是做好精准指导,赴市医保局等开展上门培训,全面详细讲解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要点。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集中培训审核工作,采取入户指导、线上咨询等方式为部门编制绩效目标提供技术支持。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工作
一是召开2025年市级部门和各区财政预算布置会,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指导下属单位严格落实预算管理要求,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原则,综合各类资金渠道确定全口径预算收支,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结转结余资金、单位自有资金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安排支出。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执行中有变更的要履行预算调整调剂程序。二是参照财政资金管理模式严格管理自有资金,严控自有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也要在一体化系统中编报预算,企业只编制财政拨款预算。三是要求各部门统筹各类资金资产,结合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申请预算,进一步加强财政统筹和预算约束力度。四是加大自有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事业单位自有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扩大自有资金统筹范围。五是督促单位将存量资金及时上缴财政或纳入预算管理。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加强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力度,结合绩效自评具体案例开展业务指导
一是召开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会,向市级预算部门全面详细讲解绩效自评抽查复核要点。二是实行现场集中复核和书面材料联审两种模式进行复核。邀请人大代表、绩效专家会同财会监督人才等成立工作组,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项目,听取部门“面对面”阐述自评情况,围绕政策目标、任务内容、资金使用等提出问题和建议。成立专项工作组,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合同协议、验收资料、资金凭证等,进行多岗多轮、立体校验。采取“既打卷面分、又评业绩值”的方式,围绕4个方面10项复核要点,多维分析自评与实际情况的契合度、匹配度,推动绩效自评更加真实准确。三是加大抽查力度,完成对805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的抽查复核。项目不受规模限制全部纳入随机抽取范围,对每个部门至少随机抽取项目总量5%,确保挖掘问题更加深入、广泛。四是抽查复核完成后,向各部门正式通报本次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发现的共性问题及典型表现,对复核发现的具体问题,以清单式精准推送部门,并明确“分析整改、源头治理、深化提升”的结果应用要求,建立当下改和长久立的良性循环。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指导基层财政加强预算管理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指导各区据实编制年度收支预算,依法依规管理预算代编事项,强化预算执行管控。二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组织区级财政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梳理汇总各区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基层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向各区推送财政运行情况分析,指导基层财政部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落实真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保障基层平稳运行。
(九)落实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32.推进政治监督
一是全面系统梳理我局督办事项,汇总形成《2024年市财政局重点工作督办台账》,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2024年重点工作等事项纳入督办台账并及时将督办情况报局领导,为局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二是推动健全政治监督任务落实体系。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细化“财会监督”、“债务风险化解”、“服务保障‘十项行动’”、“加强预算管理”等4项监督举措,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事项监督清单》、《推动巡视反馈整改情况》等监督台账,按月报送数据,每季梳理情况,实施清单管理。三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纪委对全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工作部署开展监督的总体要求,围绕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筹集、引导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发展等重点职能作用发挥,开展调研监督,推动各类财政资金筹集到位、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五是聚焦巡视整改任务落实,通过组织专题推动会议、约谈责任人等方式,建立巡视整改任务清单台账,一件一件督促落实,一笔一笔对账销号。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发挥财政系统各级纪检组织监督作用
一是举办财政系统2024年纪检干部全员培训,补齐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升履职能力。二是指导机关纪委和基层纪委切实发挥监督作用,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和基层。三是统筹机关纪委及直属单位纪检干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制发提示并开展“回头看”跟踪整改落实。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聚焦财政部门职能职责,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
建立工作推动机制,对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梳理,掌握工作进度,结合市财政局承担的5个方面重点工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推动问题解决。围绕监督推动财政部门承担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具体任务推进,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跟进监督,了解情况,反馈问题,推动整改。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围绕中心工作持续加强督办
一是全面梳理我局督办事项,汇总形成《2024年市财政局重点工作督办台账》,督办事项包括8大类45项,分别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来源市委办公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来源财政部)、国务院2024年重点工作、“十项行动”、市委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市政府重点工作、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上级领导批示事项、其他督办事项。二是分别按照每季度、每月、实时、不定期等频次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和每周汇总上级领导批示情况报局领导,为局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对督办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提升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3.加强日常监督
一是围绕财源建设、化解债务风险、兜牢“三保”底线等重点任务,持续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反馈存在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压实责任、细化任务、明确工期,确保党中央、市委、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围绕近年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印发《反面典型案例汇编》,选取了近年来财政部和我局的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各党组织学好用好案例汇编,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强化警示震慑,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党纪观念和法律意识,推动以案促改促治。
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加强对项目评审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是制发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管理办法。二是明确了机构选取、工作程序、付费管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监督考核等具体内容,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严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一是强化人员培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题培训,邀请有关负责同志专题授课,系统讲解相关制度规定,提高管档人员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业务手册》,修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移交工作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及排序》等系列管理办法,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夯实档案日常管理,及时分类归档干部人事档案系列材料,同时,认真落实“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做到档案审在日常、材料补在平常,持续提升档案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集中整改期内,市财政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真改实改、务求实效,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在推动整改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正确把握政治整改和解决具体业务问题之间的关系还不到位,有时简单将推动财政业务发展视同于落实整改,站位不够高,视野不够远,破解发展矛盾、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还需持续用力。
(一)持续整改不减动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抓好巡视整改下一阶段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压力不减,按要求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巡视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涉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着力健全体制机制,破解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督促、检查,扎扎实实完成深度整改阶段整改任务。
(二)从严治党持续发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规定,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政治统领,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探索完善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有效机制,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检验党性的考场,在全面深化改革实践中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财政政策更加给力。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巡视整改和财政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记“四个善作善成”嘱托,紧扣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聚焦“三新”做实“三量”,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着力扩大有效需求,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统筹用好各类资源,着力扩大财政底盘,把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保障全年预算平衡,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9032726(工作日8:30-18:00);电子邮箱:sczjdjgzc@tj.gov.cn。
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