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归口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负责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加快城乡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民族企业、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依法推进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市场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扶持政策。
4.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联系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
6.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宜。
7.依法规范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
8.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分析民族、宗教现状,掌握动态,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9.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涉外事务。指导民族、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友好交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涉及有关民族政策、民族人物和风俗习惯、宗教政策、宗教人物、宗教场所的影视作品、书刊和广告。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10.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对各部门、各区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1.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2.为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服务保障。
13.承担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内设9个职能处室;下辖7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
2.天津中华基督教青年会
3.天津基督教女青年会
4.天津市天主教工作秘书处
5.天津市基督教工作秘书处
6.天津市佛教工作秘书处
7.天津市伊斯兰教工作秘书处
8.天津市民族文化宫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4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0.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2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6万元、其他支出568.7万元。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5559.7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5559.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9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结余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16.8万元,占2.10%;一般公共预算4346.8万元,占78.18%;政府性基金预算502.0万元,占9.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43.0万元,占9.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1.1万元,占0.92%。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5559.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005.8万元,占72.05%;项目支出1553.9万元,占27.9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915.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6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6.7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915.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6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均减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0.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6万元、其他支出568.7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6.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1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均减少。
(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70.2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族工作专项经费减少,其中:
“民族事务”2451.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89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日常公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保障;“民族工作专项”309.0万元,主要用于民宗委负担的民族事务支出。
“统战事务”979.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210.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参公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日常公用支出;“宗教事务”398.2万元,主要用于民宗委负担的宗教事务支出;“事业运行”370.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日常公用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2.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退坡机制,其中:
“文化和旅游”372.3万元,包括:“群众文化”372.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日常公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均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3.5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180.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1.0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0.6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12.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行政及参公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医疗”34.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21.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行政及参公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费用报销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61.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8.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职晋级。其中:人员经费3007.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7万元。公用经费354.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50.8万元、资本性支出3.4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5.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增加。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8.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68.7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市民族文化宫重建项目经费。
(二) 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568.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68.7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市民族文化宫重建项目经费,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68.7万元,包括:“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68.7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族文化宫重建项目及支持民族传统体育活动。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天津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天津市基督教女青年会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62.4万元,包括办公费26.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7.2万元、邮电费9.3万元、取暖费5.1万元、物业管理费6.0万元、差旅费5.8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租赁费5.5万元、会议费1.4万元、培训费10.2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17.1万元、福利费2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9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万元。主要项目是:物业管理服务150.0万元,通用摄像机3.5万元,镜头及器材2.5万元,计算机2.1万元,保密柜1.3万元,复印纸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市民族文化宫业务用车1辆。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金额1553.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