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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3-01 10:16

津财社指2021115

有关区财政局

为提高区级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提前下达你区2022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提高我市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津党组通〔201571号)等有关规定,市财政负担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如下:未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二、请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将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确保老党员生活补贴待遇按时发放

三、上述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8款“抚恤”科目

附件:资金分配表

                          202111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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