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4〕148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申请追加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资金的函》(津教财函〔2024〕229号)收悉。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津教规范〔2019〕23号)有关规定及《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要求,结合你委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报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等情况,现拨付你委所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预算14.689209万元(项目编码:12000024P05L06D10696N)。此款与年初预算批复的相关经费,一并用于落实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金及阶段性免息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5 高等教育”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 助学金”科目。
请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经费管理规定,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并做好全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