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农指〔2025〕3号
各涉农区财政局: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分配和市级财政补助工作的函》,经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下达 2025年市级农村社会发展资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预算。此项资金列入2025年“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目编码为12000025P86QB4010006G,具体金额等详见附件。
请各涉农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1号)以及我市相关管理规定,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纳入基层“三保”保障范围,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同时,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资金列入规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通过转移支付单独列示下达,并在科目中列出保障细目、预算金额,规范列支渠道,加强预算执行,防止截留挪用,确保来源稳定、专款专用、及时到位、使用规范。
请各涉农区按照《天津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财农〔2019〕134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绩效〔2020〕17号)等规定,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农村社会发展资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预算明细表
2.农村社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