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5〕24号
市教委,市体育局,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市教委转来《关于报送2025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函》收悉。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5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5〕79号)有关要求,结合市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经研究,现拨付市属高校2025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主管部门及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切实加快预算执行,有关货物、服务、工程等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提前准备招标采购等手续,严格依法依规执行,确保资金执行不低于序时进度。
二、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
请各主管部门及高校结合此次财政部、教育部批复我市的绩效目标表和项目专家论证情况,按照国家及我市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完善2025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于30日前内报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市财政局备案。并按照预定绩效目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及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5天津市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明细表
2.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