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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
为规范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服务经济能级和水平,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