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行为,提高基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推进预算管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试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试行办法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2018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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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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