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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社〔2011〕64号
各区县财政局、卫生局,各市级医院、部分企业医院: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6号)以及我市医院财务管理具体情况,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局制定了《天津市医院财务制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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