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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库〔2006〕39号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各行政事业单位对职工发放的工资、津贴补贴及各种奖金,一律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
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国库处反映。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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