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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20 18:32

各位考生: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现公布天津市财政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资格条件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公布时间:2023216,请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络方式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请各位考生于2023年2月19日(星期日)前将资格复审应提供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按照材料顺序排序、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sczjrjc@tj.gov.cn,压缩文件和邮件名称均以“报考单位+招聘岗位+报名序号+姓名”的方式命名,例如:“综合事务中心+管理岗1+000011+张三”。

(二)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本人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后扫描);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

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证明;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6.毕业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的认证报告(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

7.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信(综合事务中心管理岗2,党组党校专技岗提供)。

三、诚信提示

资格审核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请各位考生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进入面试的,将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查明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位考生准时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无故不提供或不按期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通过扫描附件中二维码加入天津市财政局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群,入群后请将备注名修改为本人姓名+报名序号。招聘期间,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22-23205766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群

天津市财政局人事教育

20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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