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财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公开类别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机构信息 | 1 | 基本信息 |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2 | 法定职责 | 本部门法定职责 | 人教处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3 | 领导信息 | 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 人教处会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4 | 内设机构 | 机构名称、主要职责等 | 人教处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5 | 下属单位 | 单位名称、主要职责、联系电话等 | 人教处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政策文件 | 6 | 法律法规规章 |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 | 业务处室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7 | 规范性文件 | 本部门制定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业务处室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8 | 政策解读 | 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 | 业务处室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政府信息公开 | 9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途径等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11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12 | 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网信办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前 | |
人事公告 | 13 | 公务员录用 | 公务员招考、拟录用人员信息 | 人教处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4 | 事业编录用 | 事业编制人员招考、拟录用人员信息 | 人教处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15 | 人事变动 | 人事任免信息 | 人教处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建议提案 | 16 | 建议提案办理 | 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事项办理(行政许可) | 17 | 会计师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 | 1.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基本信息、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办理地点、联系电话、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 2.审批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 3.结果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截止期、许可机关等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天津网上办事大厅) | 自作出行政决定或 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 |
18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 | 1.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基本信息、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办理地点、联系电话、设定依据、办理流 程、办理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 2.审批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 3.结果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截止期、许可机关等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天津网上办事大厅) | 自作出行政决定或 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 | |
事项办理(行政处罚) | 19 |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会计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 |
20 | 对违反会计法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会计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21 | 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的处罚;关于资产评估师的处罚 | 1.证件号码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3.违法行为类型 4.违法事实 5.处罚依据 6.处罚类别 7.处罚内容 8.国家和我市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资产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事项办理(行政检查) | 22 | “双随机、一公开” | 1.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 检查对象名录 3. 执法人员名录 4. 抽查情况 5. 查处结果 |
资产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23 | 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情况 | 1. 检查单位名称 2. 检查结果公告 |
资产处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
24 | 会计信息质量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 1.检查对象名称 2.检查结果公告 |
会计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25 | 会计信息质量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双随机、一公开” |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检查对象名录 3.执法人员名录 4.抽查情况 5.查处结果 |
会计处 | 市场监管委“双随机、一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26 | 财政电子票据查验 | 办事指南: 1.基本信息 2.服务依据 3.办理流程 4.服务方式 5.咨询方式 |
综合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事项办理 | 27 | 非营利、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 税政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重点领域信息 | 28 | 规划信息 | 天津市财政发展“十五五”规划 | 政研室 | 政府网站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29 | 财政信息 | 1.政府预决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报告、报表及相关事项情况说明(包括本级预算/决算),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2.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情况进行说明。 |
预算处、国库处 | 政府网站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或其常务委员会批 准后20日内 | |
30 | 财政收支情况 |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重点科目支出情况 | 国库处 | 政府网站 | 按月公开 | |
31 | 政府债务信息 ——地方政府债务 |
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信息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信息 |
预算处、国库处、债务处 | 政府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或其常务委员会批 准后20日内、按月公开还本付息信息 | |
32 |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发行前信息披露 | 1.债券发行兑付相关制度办法 2.债券基本信息 3.信用评级情况 |
国库处、债务处 | 政府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 | 发行日前5个工作日 | |
33 |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 | 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 国库处 | 政府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 | 发行日 | |
34 | 政府收费基金(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及政府 性基金目录清单) | 1.项目名称 2.执收单位 3.收费标准 4.资金管理方式 5.政策依据 |
综合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
35 | 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 | 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 综合处会预算处、国库处、社保处、教科文处 | 政府网站 | 每年6月底前 | |
36 | 市财政局部门预决算 | 1.部门预决算:收支预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支预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等。 2.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预算安排情况、增减变化及原因、经费用途等。 3.其他事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政府采购安排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等 |
后勤财务处 | 政府网站 | 市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 | |
37 |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 1.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结果 3. 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
预算绩效管理处 | 政府网站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
38 | 国库现金管理 | 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公告、结果公告 | 国库处 | 政府网站、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网站 | 招标前5个工作日、招标当日 | |
39 |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存续期公告 | 债券存续期信息 | 债务处会 债务中心 |
政府网站 | 每年6月底前 | |
40 | 政府债券信息——政府债券发行前公开 | 1.债券发行兑付相关制度办法 2.债券基本信息 3.信用评级情况 4.下一月度政府债券发行规模 |
债务处、国库处会债务中心 |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 | 发行前5个工作日(第4项规定时限为每月20日前,截止时限为当月最后一批债券发行前5个工作日) | |
41 | 政府债券信息——政府债券发行结果公开 |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
债务处、国库处会债务中心 |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 | 发行后两个工作日内 | |
42 | 政府债券信息——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 还本付息公告 | 债务中心 |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 | 每月最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下一月度还本付息情况 | |
43 | 政府债券信息——政府债券存续期公告 | 债券存续期信息 | 债务处会 债务中心 |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 | 每年6月底前 | |
44 | 政府债券信息——债券资金用途调整公告 | 债券资金用途调整信息 | 债务处会 债务中心 |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 | 省级政府或省级人大批准后的10个工作日内 | |
45 | 政府债务信息——预决算公开 | 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余额信息 2.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发行及还本信息 3.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下达及限额调整情况 |
债务处会债务中心 |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后二十日内公开 | |
46 | 政府债务数据——月度数据 | 1.债券发行额 2.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3.债券及债务余额 |
债务中心 |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 | 每月15日前公开上月度数据 | |
47 | 政府债务数据——年度数据 | 1.债券发行额 2.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3.债券及债务余额 4.一级市场数据 5.财政收支数据 6.经济社会发展数据 |
债务中心、国库处配合 | 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 | 1-4项数据每年1月31日前公开,财政收支数据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决算后20日内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于每年国家统计局公开上一年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一个月内公开。 | |
48 | 负责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 1.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及组织形式; 2.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的基本情况; 3.资产评估机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4.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 |
办公室 | 市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网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综合政务 | 49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询 | 1.基本信息 2.服务依据 3.办理流程 4.服务方式 5.服务收费 6.咨询投诉方式 |
会计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50 |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查询 | 1.基本信息 2.服务依据 3.办理流程 4.服务方式 5.咨询投诉方式 |
会计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51 |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查询 | 1.基本信息 2.服务依据 3.办理流程 4.服务方式 5.咨询投诉方式 |
会计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52 | 会计系列职称评审 | 1.会计系列年度职称评审方案 2.评审结果公示 |
会计处 |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 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53 | 统计数据 | 1.天津市财政有关数据 2.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 3.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4.重要财政资金情况 |
预算处、国库处、社保处、综合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54 | 部门财政信息 | 部门涉及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信息、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等其他财政信息 | 业务处室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55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56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1.对重大决策或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或公告 2.决策草案 3.起草说明 4.公众意见收集情况 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6.其他形式开展决策预公开情况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57 | 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公开 | 1.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包括专题会议、局务会议情况 2.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会议情况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58 | 重大行政决策决策结果 | 1.重大行政决策 2.相关政策解读 |
办公室会 各处室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59 | 权责清单 | 1.权责清单 2.动态调整情况 |
法制监督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60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权责清单 | 61 | 权责清单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权责的实施主体、职权名称等信息 | 法制监督处 | 政府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政府采购监管信息 | 62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 |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
政府采购处 |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63 | 政府采购监督处罚信息 | 1.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 2.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 3.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
政府采购处 |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 处理决定、考核结果自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月度记录应当不晚于次月10日前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