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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 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22 10:20

为深化我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推进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出台《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自2021年起,在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中开展包干制试点工作。

一是探索研究,制定方案。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调研,学习国家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经验,分析借鉴浙江、海南等省市做法。会同市科技局研究分析我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使用成效,探讨天津市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改革思路。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形式,与科研人员共同研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包干制”新招法,多次征求意见后,出台试点方案。

二是创新招法,加大放权。以信任为前提,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打酱油买醋自己定”,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赋予试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绩效分配、劳务费上的自主权,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贡献统筹发放。

三是跟踪总结,复制推广。选取试点项目对经费使用、项目实施等全过程跟进,加强对执行中相关情况跟踪了解,及时汇总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调整并完善试点方案,形成可充分激发创新活力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通过改革激发创新主体、科研人员有更大的积极性、更大的自由度、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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