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公告
根据《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24〕15号),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共同草拟了《天津市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凝聚共识,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发送至czjzhengliang@tj.gov.cn,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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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正文
天津市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
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湿地恢复费缴纳、使用及管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1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市湿地恢复费的缴纳、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湿地恢复费缴纳使...【查看更多】
背景介绍
根据《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24〕15号),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共同草拟了《天津市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