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2022年拨付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共计2.23亿元,提“质”增“量”,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一是扶持引导, 推动普及普惠发展。拨付各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2亿元,对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认定等级实行分级补助,鼓励民办幼儿园提供更多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提高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二是及时拨付市级学前教育保教费收入。拨付市级幼儿园保教经费2000万元,支持相关幼儿园日常运营和办学活动正常开展。三是强化师资,推进科学保教。拨付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支持市教育部门开展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培训、乡村幼儿园骨干师资专业发展助力等项目,提高保教人员职业道德和科学保教能力,提升我市学前教育质量。
通过上述举措,我市学前教育克服了近年来疫情因素影响,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容增效,保教能力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普惠率由2019年79.8%提高至2022年的82.3%,超额完成了国家考核要求。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提升财政服务效能,促进学前教育健康规范发展,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学前教育资源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