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天津市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鼓励扩大见习规模,提高见习质量,促进和带动就业。
根据通知要求,天津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和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一是按见习人数给予该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费补贴,比原政策最低工资标准的75%提高了5个百分点。二是对通过就业见习成功留用单位工作的,按每留用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留用奖励,比原政策提高1000元。三是见习基地还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带教费补贴,见习人员可享受每人每月1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