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该办法全面提升和完善了财政对创业孵化基地的补贴政策体系,有利于更充分地调动全市创业孵化基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造高质量的创业孵化平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办法明确了4个方面的奖补政策:一是对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最高50万元的建设费补贴。二是每新增1户在孵企业且生产经营满1年、月均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给予1万元孵化补贴。三是根据在孵企业每年新增带动就业人数,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基地带动就业补贴。四是被评为国家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孵化示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