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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天津出台学前教育资助金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20-12-21 13:47

  本报讯 近日,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学前教育资助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学前教育资助范围、标准及具体工作流程,为全市进一步完善学前资助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该办法明确,将普惠性幼儿园3—6岁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革命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资助金标准原则上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对象所在幼儿园收费低于15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予以补助。所需资金按照属地原则,由幼儿园所在区财政负担,市财政对财力困难区按一定比例给予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助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实行园长负责制。每年11月15日前,区教育局将上一年度本区学前教育资助金政策落实等情况报送市教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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