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02 17:06

津财农指〔20216

滨海新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20213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备案的意见》办农202121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报送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等预算资金分配建议的函》(津农委计财函〔202119号),现将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予以下达(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直达资金管理

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你区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组织实施,及时做好直达资金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工作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按照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24,以及相关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用好管好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要求,加强绩效评价,按时完成年度目标,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附件:1.中央财政2021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明细表

          2.中央财政2021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151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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