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06 08:49

津财社指〔2020168

各区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国家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以及《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31号)规定提前下达你区2021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具体明细详见附件。上述补助资金按规定由各区根据社区工作人员和任务管理情况,随社区经费统筹使用。你区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将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全额编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规定,本次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区对应安排的资金,一并纳入直达监控系统反映,同步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资金分配表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202012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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