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06 08:50

津财社指〔2020169

各区财政局、人社局

为提高各区和市级相关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根据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家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区2021部分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直达资金)预算,具体明细详见附件。请你区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将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全额编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规定,本次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区对应安排的资金,一并纳入直达监控系统反映,同步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资金分配表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202012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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