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 补助(直达资金)经费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06 08:53

津财社指〔2020172

各区财政局、住建委

为进一步提高区级预算编制完整性,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86),经报财政部备案同意,提前下达你区202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经费(具体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符合条件对象的危房改造、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等支出

    二、本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科目

    三、本次下达资金标识应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区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你区在具体分配使用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五、请各区财政积极配合住建部门,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区按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公示公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资金分配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12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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