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综〔2019〕58号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6-27 16:20
津财综〔2019〕58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防办,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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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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