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

来源:天津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0-08-28 23:47

 

 

 

 

 

 

 

 

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党厅〔2018〕156号),市水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性水行政管理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水务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水务发展规划及有关水务方面的专业规划,拟订水务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3.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本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市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淡化海水的资源配置工作。

4.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市级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8.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

9.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设施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2.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政案件。协调部门间和本市区域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务科技和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5.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相关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再生水和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区供水、排水管理工作。

16.拟订水利、供水、排水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管理(不含中心城区新建),负责再生水处理与利用的特许经营管理。

17.负责引滦、南水北调及其他外调水源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引滦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跨界河流的对外协调工作。

18.负责水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9.组织推动水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水务局内设16个职能处室,下辖30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水务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31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水务局(本级),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水务基建管理处、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务局物资处、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已撤销)、永定河管理处、海河管理处、北三河管理处、大清河管理处、海堤管理处、市排水管理处、市供水管理处、市水利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市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心、市水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水务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引滦工程于桥水库管理处、北大港水库管理处、引滦工程黎河管理处、引滦工程隧洞管理处、引滦工程管理处、市水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市水务局信息管理中心、中共天津市水务局委员会党校、市水务局宣传中心、市水务局财务核算中心、市水政监察总队、市河长制事务中心,共计30个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7817858471.74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531577932.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17371126.00元,占83.37%;上级补助收入800000.00元,占0.01%;事业收入37115955.49元,占0.47%;经营收入327185781.83元,占4.1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6329003.37元,占0.08%;其他收入592764172.37元,占7.58%。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7817858471.74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531577932.49元,其中:基本支出898746199.21元,占11.50%;项目支出6390872435.92元,占81.7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262228603.01元,占3.3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91000831.6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604041726.81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100055.94元,其中:干部教育1100055.94元,主要用于所属党校的干部教育培训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178349.96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178349.96元,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65255.22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440894.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324360.8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24461958.2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047694.32元,事业单位医疗16730272.8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44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3999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补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559539212元,其中:水体553538175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费及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及泵站改造工程;生态保护6001037元,主要用于海绵城市建设。

6、城乡社区支出375792138.97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269000元,主要用于城市供水行业管理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70523138.97元,主要用于市区排水泵站、管道管网、河道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修复改造建设等支出,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3802663861.3元,其中:

农业4458866元,其中:其他农业支出445886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去世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水利2805654352.07元,其中:行政运行41139775.92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基本支出;机关服务7561014.77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维修维护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水利行业业务管理63876027.01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数量核查、污水处理行业监管及排水设施监管、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审咨询服务、污水处理费分区缴纳管理系统开发、防汛仓库设施设备维修改造、供水水质管理及水质抽检、河长制日常管理等项目,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水利工程建设820622158.07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和泵站等改造及水环境提升工程、引滦部分工程大修加固、河流河道泵站等治理改造工程、防洪水闸等水利设施除险加固等水务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81186235.45元,主要用于我市19条一级行洪河道堤防全长1994公里、139.62公里海堤、市管水闸泵站78座、外环河及引滦入津工程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与专项维修,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水利前期工作151211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专业机构或单位做好对重大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环评等前期工作;水土保持2580895元,主要用于水土流失生态治理和动态监测;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166738434.22元,主要用于南水北调外调水水费、中心城区河道水环境维护、于桥水库菹草收割打捞处置、水资源监控监测管理、节约用水等方面的项目支出,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水质监测1727866.02元,主要用于对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道、水源地、国考断面、地下水等进行水质监测工作;水文测报49381572.27元,主要用于全市境内各主要河道控制断面的水文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水文站网用于水位流量等数据采集的仪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建设改造,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防汛52190586.78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储备、防汛信息系统维修维护、对河道水闸等水利设施中的险工险段进行维修加固、对汛期中出现险情的地方进行应急修复维修等工程,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水利技术推广25669350元,主要用于水利科研实验室网络安全建设、水务基础数据采集标绘更新、于桥水库防控藻类危害方法研究,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86530000元,主要用于北水南调完善工程中线管道及泵站工程建设;信息管理21053266.7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网络、办公系统和业务平台、防汛一级通讯网、城市防洪信息系统、应急通信指挥系统、防汛重点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等运行维护,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其他水利支出70276069.86元,主要用于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

南水北调992550643.23元,主要用于我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还贷款和管理等支出,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8、债务付息支出1295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水务工程地债付息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797143425.2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5863076.51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92960236.66元,其中:“基本工资”133248497.34元;“津贴补贴”67187328.75元;“奖金”4826275.6元;“绩效工资”162438825.3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2554674.94元;“职业年金缴费”44847909.2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423549.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4614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93454.98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保障金等;“住房公积金”166363551.37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按照职工收入规定比例计算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1943489.49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8386533.5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未休假补助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5345544.79元,其中:“离休费”2963650.54元;“退休费”15431140.8元主要用于:由单位为退休人员发放的采暖、物业、防暑降温等补贴;“抚恤金”103537元;“生活补助”191046.2元,主要用于各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医疗费补助”3322362.36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支出;“奖励金”38133.65元,主要用于各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295674.24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76806056.89元,其中:“办公费”6270901.71元;“印刷费”697947.98元;“咨询费”729500元;“手续费”109784元;“水费”853291.93元;“电费”7954152.25元;“邮电费”1364046.22元;“取暖费”2790154.49元;“物业管理费”8615172.3元;“差旅费”2041788.33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21947.81元;“维修(护)费”5559872.52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租赁费”1807462.29元,主要用于租赁专用通讯网络以及其他设备等支出;“会议费”101353.5元;“培训费”655450.34元;“公务接待费”48640元;“专用材料费”878828.43元,主要用于各单位购置的专用仪器设备备品备件和电料线路等材料;“专用燃料费”347075.54元,主要用于专用业务工作设备、船只等设施的油料支出;“劳务费”7034536.97元,主要用于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委托业务费”4798199.24元,主要用于委托外部单位或企业办理特定业务而支付的费用;“工会经费”4441261.48元;“福利费”9356112.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4057.67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相关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其他交通费用”4074066.46元,主要用于租车费用和不属于公务车的专用业务车辆和船只等维修维护等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918437.7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32015.24元,主要用于各单位用于广告宣传、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等。

4、“资本性支出”2031586.87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480709.24元,“专用设备购置”520687.63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2850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032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020元,主要用于各单位零星购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专用仪器设备、信息网络设备及软件等固定资产支出。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0824217.72元,当年收入1536063800.00元,支出总计1545681339.2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774334517.69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733.7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05733.7元,主要用于:天津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

2、“城乡社区支出”1435955605.5元,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854073800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广开四马路等7片合流制地区市管排水设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11501805.5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水环境循环能力提升改造等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5703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3、“债务付息支出”109520000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 10952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水务工程地债付息支出。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4374645.48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2366354.52元,主要原因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安排预算,严格管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消耗性支出。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321947.8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28052.19元,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三公经费”,压减不必要的支出。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出国6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004057.67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4057.6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929942.33元,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三公经费”,压减不必要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三公经费”,压减不必要的支出。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426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4864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836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三公经费”,压减不必要的支出。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52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0037351.08元,比2018年减少622294.91元,降低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消耗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7373678.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34085.9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5271434.9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768157.9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169918.8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395645.9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0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水务局共有车辆5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1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95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防汛检查、河道巡视巡查、防汛抢险排水抢险等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4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水务局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51个,涉及金额5540295189元。对“排水泵站、管道及河道设施维护”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具体内容附后。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3.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4.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无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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