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来源: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8-28 23:53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负责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加快城乡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民族企业、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依法推进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市场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扶持政策;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联系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宜;依法规范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组织协调网络宗教事务管理,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分析民族、宗教现状,掌握动态,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涉外事务。指导民族、宗教界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友好交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涉及有关民族政策、民族人物和风俗习惯、宗教政策、宗教人物、宗教场所的影视作品、书刊和广告。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对各部门、各区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服务保障;承担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内设9个职能处室,下辖7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8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天津基督教女青年会、天津市佛教工作秘书处、天津市伊斯兰教工作秘书处、天津市天主教工作秘书处、天津市基督教工作秘书处、天津市民族文化宫,共计7个单位。

 

部分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43,229,949.02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871,364.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886,380.00元,占72.53%;其他收入1,416,273.83元,占0.99%。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    143,229,949.02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871,364.50元,其中:基本支出45,090,473.31元,占31.48%;项目支出94,534,155.65元,占66.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5,680,192.99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31,316,608.79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9,316,557.41元,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925,000.00元,全部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支出;

“民族事务”27,356,527.53元,其中:“行政运行”19,228,823.07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日常公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27,34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租赁等支出;“民族工作专项”5,729,608.06元,主要用于:民宗委负担的民族事务支出;“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870,756.40元,主要用于:民宗委负担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统战事务”11,035,029.88元,其中:“行政运行”4,808,257.44元,主要用于:所属参公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以及党外人士生活费;“宗教事务”3,842,133.83元,主要用于:民宗委负担的宗教事务支出;“事业运行”2,087,555.61 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日常公用支出;“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297,083.00元,主要用于: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1,849,503.20元,其中:“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 27,299,100.00元、“群众文化”54,550,403.20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及民族文化宫重建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30,604.17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13,191.77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17,412.4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1,883,528.2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43,969.38元、“ 事业单位医疗”282,091.81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 485,467.02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2,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42,426,367.34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2,372,530.75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7,012,154.63元,其中:

“基本工资”5,099,449.4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支出;

“津贴补贴”5,557,164.00元,主要用于:职工的津贴补贴支出;

“奖金”1,687,799.00元,主要用于:职工年终一次性奖金及绩效考核支出;

“绩效工资”1,612,705.1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绩效工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23,322.81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业年金缴费”420,090.8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10,555.46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485,467.02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792.21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6,441,395.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公积金支出;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72,413.60元,主要用于:未休假补贴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687,088.36元,其中:

“办公费”850,426.63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支出;

“印刷费”37,584.24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咨询费支出;

“手续费”1,117.00 元,主要用于:银行代发工资手续费支出;

 “水费”16,487.7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水支出;

“电费”89,761.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电支出;

“邮电费”100,953.09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邮寄费和电话通讯费支出;

“取暖费”953,853.40元,主要用于:单位冬季采暖支出;

“物业管理费”461,992.04元,主要用于:单位物业费用支出;

“差旅费”291,068.75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出差发生的差旅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94,133.00元,主要用于:职工因公出国(境)活动支出;

“维修(护)费”48,615.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等维修费支出;

“租赁费”201,778.20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等租赁费支出;

“会议费”63,230.00元,主要用于:召开会议支出;

“培训费”1,271,401.64元,主要用于:职工及民族宗教界人士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5,113.00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民族宗教干部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等支出;

“劳务费”106,863.80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

“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外单位进行内控制度完善;

“工会经费”239,506.51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福利费”463,484.97元,主要用于:职工福利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211.42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817,667.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税金及附加费用”37,225.12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52,614.85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业务费以及其他民族宗教事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85,266.98元,其中:

“离休费”551,745.00元,主要用于:离休职工工资等支出;

“退休费”544,618.78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工资等支出;

“抚恤金”53,642.00元,主要用于:退休病故人员抚恤金支出;

“生活补助”14,025.60元,主要用于:遗孀生活补助支出;

“医疗费补助”100,358.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离退

休人员的医疗费支出;

“奖励金”1,000.00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9,877.60元,主要用于:宗教职业者生活补贴支出。

4、“资本性支出”41,857.37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41,857.37元,主要用于:购置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办公设备支出。

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6,080,330.00元,当年收入    5,200,000.00元,支出总计11,280,330.0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7,160,66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11,280,330元,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1,280,330元,包括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280,330.00元,主要用于:民族宫重建项目支出。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69,457.42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204,542.58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94,133.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0,867.00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2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70,211.4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211.4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69,788.58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5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5,113.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3,887.00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2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264,856.07元,比2018年减少64,254.95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严控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69,502.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56,728.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07,834.6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4,93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64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9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64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9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情况另行公开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2019年度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无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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