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29 19:00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3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3

四、支出决算表 3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3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4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1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其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和下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组织、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6、对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负责全市法院系统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协助地方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通讯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内设27个职能处室。纳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25,312,646.06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9,815,001.86,降低1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均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0,520,695.16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9,062,321.89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514,695.16元,占比98.64%,其他收入3,006,000.00元,占比1.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1,602,842.41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8,306,774.82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减少预算开支,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均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6,6142,823.51元,占比75%,项目支出55,460,018.9元,占比2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17,514,695.16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2,035,112.07元,减少9.2%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原因财政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7,514,695.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6%,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22,035,412.07元,减少9.20%,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原因支出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514,695.1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790,300.00元,支出决算为217,514,695.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4,703,000元,支出决算为143,915,44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追加2021年度绩效考核奖励、追加2021年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改绩效考核奖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51,4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1,371,871.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原因项目支出进度缓慢。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3,947,000元,支出决算为3,908,049.37元,完成年初预算99.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出略有结余。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133,000元,支出决算为7,86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110.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社保基数调整。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566,000元,支出决算为3,893,457.04元,完成年初预算109.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社保基数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596,000元,支出决算为5,73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124.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社保基数调整。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85,000元,支出决算为18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856,000元,支出决算为619,576.95元,完成年初预算72.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略有结余。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26,000元,支出决算为2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66,142,823.51元,与2021年度相比较少36,505,160.52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43,686,526.27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2,456,297.2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81,4000元,支出决算778,563.43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35,436.57元,完成预算的95.65%;较上年增加490,368.56元,增长170.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以及公车运维费减少。相比于去年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新车购置一辆以及公车运维费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94,000元,支出决算775,206.53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8,793.47元,完成预算的97.63%;较上年增加494,347.62元,增加177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20,000元,支出决算502,191.49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7,808.51,完成预算的96.58%;较上年增加221,332.58元,增长78.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维费减少。相比于去年增加的原因是公车运维费预算增加,支出增加。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元,支出决算3,356.9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6643.1元,完成预算的17%;较上年减少3,979.06元,下降54.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4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2,456,297.24元,比2021年减少34,977,712.75元,较少61%。主要原因是:2022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247,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596,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007,693.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983,193.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0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3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6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5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8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已对17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8310164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2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作为专业性名词各单位必须公开。除此之外,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对说明中其他专业性较强名词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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